摘要:
依职权注销个体工商户登记听证告知公告浦市监个销告[2018]1号 李引娣等601户个体工商户:经查,你因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一)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依职权注销个体工商户登记
听证告知公告
浦市监个销告[2018]1号
李引娣等601户个体工商户:
经查,你因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一)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二)有行政机关依法吊销、撤销个体工商户的行政许可,或者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的,个体工商户拒不办理变更登记的;(三)家庭经营的原主持经营者死亡、丧失行为能力,不变更经营者或者无人继续经营的;(四)因不可抗力导致个体工商户无法经营的;(五)连续不申报年度报告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长达二年以上的;(六)查无下落,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长达二年以上的;(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个体户登记的其他情形。且无正当理由,经催办拒不办理注销登记手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个体工商户条例》的相关规定,拟决定注销你已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登记。
对此,你享有要求听证和陈述、申辩的权利。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现根据《浙江省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程序暂行规定》依法公告送达,你可以自该听证告知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
联系人:洪丹英 电话:88181586
浦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8日
附:浦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职权注销个体工商户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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