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孩子正在就读校外教育机构吗?
你知道孩子就读的机构合规吗?
孩子在那里上课安全吗?
自国家、省、市发文严厉整顿校外教育机构之后,广州迅速行动。
今日,由广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广州市切实减轻中小学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八大治理内容和整改要求。
就在今日下午,广州市教育局与各区教育局兵分五路对各区校外机构突击检查,检查了学而思、卓越、明师、龙文、朗硕、非凡脑力等机构。
信息时报记者跟随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到越秀两所校外机构现场执法(直播现场请点击进入),其中朗硕教育以及非凡脑力公司等由于证照不齐以及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被现场停业,限期整改。龙文教育天河朝晖苑分教点、罡得教育天河朝晖苑分教点等同样因为有照无证以及消防隐患等被勒令限期整改。
突击一:越秀朗硕校外辅导机构
问题:有照无证、消防不过关
今日15时左右,广州市教育局副局长林洽生、德安处处长刘平伦一行首先来到越秀区水荫路49号的朗硕校外辅导机构进行突击检查。
记者看到,这是一家占地100余平米的校外辅导机构,大门敞开显示正在营业。这个机构主营1对1辅导以及作业辅导等业务,目前有学生约70人。
“你们只有营业执照,但是办学许可证呢?” 林洽生指着墙上的执照问道。 该机构负责人孙宁表示,因为之前不懂办证规则,所以并没有办齐证照。
此后,一行人沿着不到1米宽的又长又窄的楼梯上了二楼,只见低矮的夹层里边竟密密麻麻挤满了5间课室,让人着实捏了一把汗:“如果发生火灾,孩子们真的无处逃生啊!“
林洽生表示,朗硕校外机构的问题有两个,一是有照无证,另外是在二楼夹层里给学生辅导,不符合校方要求。按照广东省教育厅的规定,校外机构的面积需要在300平米以上,但是该机构只有100来平米,不符合规定。对此,专项治理小组表示,从今天开始该机构就要停止面对中小学生的业务,并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另找符合要求的地方办学后才可再向相关部门申请恢复营业。
该机构负责人表示,一方面是办好证照之后、处理好校方问题之后再开班,另一方面对于机构里的学生也会妥善处理,涉及到家长要求退费的也会配合。
突击二:非凡脑力儿童潜能开发中心
问题:有照无证,不符合防火规范、夸大宣传
紧接着,市教育局专项治理小组来到位于水荫路2号东座8楼的非凡脑力儿童潜能开发中心。
记者看到,在该机构门口张贴的宣传内容就夸下海口:“我们不培养天才,但确实让孩子聪明过人,课程将显著提高孩子智商值,让学员平均智商由101增长到120.8!“ 对此,市教育局副局长林洽生表示,机构上面的内容涉嫌夸大宣传,需要坚决查处。
此外,该机构主要是面向幼儿和儿童的,而按照相关消防规定,这类型机构的地点应该设在3楼以下,如今地处8楼,明显具有安全隐患。
对此,专项治理小组表示,该机构应该立即停业,并做好善后工作。包括给家长停业告知书,并且另找场地才能重新开办。如果家长要求退费的,机构需要积极配合。
突击三:
学而思、卓越、明师等机构
此次联合治理小组成员之一的荔湾区教育局督察组,则分别来到明师教育、卓越教育以及学而思等机构进行突击检查。
来到明师教育中山八路教学点,检查组主要检查了消防是否合格、培训内容有没有增加学生负担、有无办学许可证以及营业执照等内容。经过初步检查,该机构教学点有消防验收意见书,没有发现消防隐患。
图自广州参考
检查组又来到卓越教育中山七路教学点,并对教学点的消防安全、办学资质、宣传资料等进行检查。从检查的情况来看,荔湾区被突击的三个机构的教学点并没有严重的违规问题。对此,督察组要求,贴好地贴,修好监控以及继续做好消防即可。
图自广州参考
突击四:龙文教育、罡得教育、尚德机构
问题:未能出示办学许可证 、消防隐患
今天下午3点,天河排查的主要是无证照的培训机构以及群众反映问题比较多的机构。
记者随检查人员来到天河北的一个住宅小区,该小区的201室便是一家教育机构——罡得教育。在要求出示办学许可证时,现场负责人以分教学点为由表示未能给出。除了证照不齐之外,该机构还存在消防隐患。据悉,这家开在居民楼的机构只有3个课室,总共容纳30名学生,但是只有一个校方出口,明显不符合消防要求。最后,对此,天河区教育局负责人对办学者进行了现场的询问笔录,要求其停业整改,并要做好家长告知工作,该退的款项需要及时退掉。
随后,天河执法人员来到同一幢楼的龙文教育,要求该机构备齐考勤、工资发放记录、社保、员工合同等资料,复印件要加盖公章备查。此外,由于龙文教育未能出示办学许可证,被要求整改,限期三个月。
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
明确治理内容和整改要求
今日(4月18日),广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联合印发了《广州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确定了八个方面的重点治理内容并明确相关整改要求:
(一)安全隐患。
办学场所设施设备不符合安全要求,整改期限为1-3个月;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业整改。
(二)无照无证。
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且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立即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
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在停止办学期间办理相关证照,证照齐全后方可重新办学。
(三)有照无证。
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在1-3个月内办证;
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对已无实际经营、依法应当予以吊销的,由工商行政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四)招生和培训内容不规范。
坚决查处校外培训机构招生虚假宣传、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并依法追究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
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师资情况等,在培训期间全程要向社会公布并保留资料备查。校外培训机构要保存培训过程材料(如教案、教学计划、课程表等),教育行政部门不定期进行检查;
校外培训机构要把学生参加培训形成的过程材料发给家长,接受家长监督。
(五)培训与招生挂钩。
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中小学校招生入学与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挂钩(包含培训机构单独或者联合测试遴选学生、向学校输送学生测试成绩或生源个人信息)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六)公办和民办中小学校不规范办学行为。
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
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组织、推荐、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
(七)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和培训机构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行为。
坚决查处教研机构个别工作人员暗中协助校外培训机构举办比赛,并开展赛前培训、赛后辅导;
坚决查处教研机构个别人员在试题命题、质量检测命题中,配合校外培训机构,出超常、超纲的题目;
坚决查处教研机构指引学校参加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比赛、活动等行为。
(八)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
欢迎街坊们监督举报:广州市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办公室统一监督投诉电话:020-22083842;邮箱: gzxwpxjd@126.com。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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