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初级审核补审什么时候开始?”这两天小编收到了很多消息都是询问这件事的,看来错过补审的人真不少!
截止到目前为止,大部分地区目前已结束审核,上海、安徽、湖北暂未公布,天津领取证书时审核,湖南取消考后审核。
那么错过了以上地区的审核时间怎么办?成绩会作废吗?还能领取证书吗?别急,小编一一回答你。
首先,考试成绩不会作废,依然保留
没有参加考后审核不同于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将保留成绩。大部分地区的财政厅给出的答案是“成绩不作废”,但也有个别地区财政厅工作人员直接回复“没有审核,不予发证”。如考生错过审核,建议咨询当地财政厅。
错过审核,将按照证书补发处理
财政部门审核结束后,将合格人员名单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社部),由人社部统一制证下发证书。没参加考后审核的考生就不会制证了,也就领取不了证书。
不过大部分省份都会补发证书,没参加考后审核的考生,将按照证书补发处理,每季度一次。还是建议忘记审核的同学在工作日先电话咨询一下当地财政厅。
已开始补审的地区
目前已有河北省唐山、邢台、廊坊及江苏省苏州市出了补审及证书补发通告
现将唐山市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补充审核及遗失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于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补充审核事宜
1、补充审核时间
每周三办理(法定节假日除外)
2、审核地点
唐山市建设南路47号财政局财会培训中心3层教室。
3、审核所需携带资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高中(或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应由本人办理(确需他人代为办理的,除携带上述考生证件外,还需携带代办人的身份证)。
二、关于遗失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事宜
按照原人事部《关于更换补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1997〕85号)的要求,需要补发证书人员应向市级考试机构提交《资格考试证书补办申请表》、《登记表》、登报声明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申请遗失证书补发。
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市级考试机构于每季度末月向省级考试管理机构提交办理遗失证书补发申请材料。
1、接收遗失证书补发申请办理时间
每周三办理(法定节假日除外)
2、接收办理地点
唐山市建设南路47号财政局财会培训中心3层教室。
3、申请遗失证书补发需要携带的资料
①遗失者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资格考试证书补办申请表》(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③遗失者本人的《水平评价类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④登报声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⑤电子版照片(照片按证书管理号或证件号码(无管理号情况下)命名。照片文件为JPG或JPEG格式,像素295*413,尺寸1寸证件照(2.5cm*3.5cm),大小约10K,底色为白色)
2018年度邢台市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材料补充核实及遗失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的通知
根据上级会计专业资格考试领导小组要求,现将邢台市2018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材料补充核实及遗失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8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材料补充核实事宜
1、补充审核时间
每月第一周的周二(法定节假日除外)
2、审核地点
邢台市桥西区守敬北路281号邢台市财政局会计科515室(五楼)
3、审核所需携带资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高中(或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审核应由本人办理(确需他人代为办理的,除携带上述考生证件外,还需携带代办人的身份证)。
二、关于遗失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事宜
按照原人事部《关于更换补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1997〕85号)的要求,需要补发证书人员应向市级考试机构提交《职业资格考试证书补办申请表》、《水平评价类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登报声明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申请遗失证书补发。
1、遗失证书补发申请办理时间
每月第一周的周二(法定节假日除外)
2、办理地点
邢台市桥西区守敬北路281号邢台市财政局会计科515室(五楼)
3、申请遗失证书补发需要携带的资料
①遗失者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资格考试证书补办申请表》(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③遗失者本人的《水平评价类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④登报声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⑤电子版照片(照片按证书管理号或证件号码(无管理号情况下)命名。照片文件为JPG或
JPEG格式,像素295*413,尺寸1寸证件照(2.5cm*3.5cm),大小约10K,底色为白色)
(廊坊市资格补审的通知,点击图片可放大)
昨天,苏州市财政局也发布了补审通知,距离补审结束仅剩10天!大家千万不能错过了!
具体文件信息如下:
关于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资格后审的补充通知
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苏州市财政局在今年的6月22日到26日进行了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资格后审工作。截止6月底,还有极少数考试合格的考生未及时参加资格后审。
为保障符合条件考生领取相关证书,经请示上级部门,现对未及时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资格补审工作。未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可以携带证明材料及时与所属报名审核点联系补审事宜。经审核通过的考生,我们将分期分批向部、省财政部门申请下发相关证书。
审核时间: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工作日)。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人员,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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