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园区税收优惠(东方国税局电话地址)

东方园区税收优惠(东方国税局电话地址)

1、符合上述免税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须向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第十二条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用住房,经向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凡居住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居。2、8申请自己的企业证书“将提供三项优惠政策优先考虑优先做的简化注册...
  • 1
  • 共 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