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年税收优惠(2021税费优惠政策)

22年税收优惠(2021税费优惠政策)

1、一免征增值税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2、个体户税收优惠政策享受条件1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2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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