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报的遗失声明(登报遗失声明的法律效力) 会计工作中遇到丢失各类发票的情形,会计人应该如何处理? 丢失“空白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处理,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在辖区内地级市报刊上登报声明作废。然后填报《发票挂失损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