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遗失声明

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废止了吗)

遗失声明 2023-09-01 82 抢沙发
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废止了吗)摘要:   在冲脉街从事化肥销售多年的陶老板,刚刚到工商所接受了1500元的处罚,他不好意思地对执法人员保证:“明年我一定做好进货台账,不再给你们添麻烦了。”韦老板为人实在,生意一直不错,...

  在冲脉街从事化肥销售多年的陶老板,刚刚到工商所接受了1500元的处罚,他不好意思地对执法人员保证:“明年我一定做好进货台账,不再给你们添麻烦了。”

韦老板为人实在,

生意一直不错,

怎么就被罚款了呢?

  为什么被罚款?

  原来韦老板是因为平时因顾销售,没有尽好建立健全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的义务,违反《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农资经营者应当建立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条款,被依法查处。

韦老板的被处罚案例

只是今年工商质监部门

开展“红盾执法”行动以来

很普通的一个例子

  专项行动,收效明显

  为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柳城县工商质监局结合职能和辖区实际,采取三举措开展2017年“红盾执法”2号行动全面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全力为春耕生产做好保障,收效明显!▼

  截至目前,共开展“五进”消费教育引导活动4次,检查涉农市场主体800余户次,推送“柳城工商”微信公众号新闻8篇,调解农资消费纠纷1起,查处违法案件65起,涉案金额30万元,罚没入库20多万元。▼

  

那么问题来了,

能够取得如此好成绩,

柳城县工商质监局是怎么操作的呢?

请看分解动作!

  强化教育引导促诚信经营

  一

  

  以市场主体年报、开展“五进”消费教育引导活动为契机,持续加强对农资经营户的教育引导,督促其严格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进销货台账、质量承诺等自律制度,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落实商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失信农资经营主体,严格落实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真正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严厉打击五种重点违法行为

  二

  一是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的违法行为。

  

  二是经营国家明令禁止、过期、失效、变质以及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不合格农资的违法行为。

  

  三是经营标签标识标注内容不符合国家标准,伪造、涂改国家标准规定的标签标识标注内容,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假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之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农资的违法行为。

  

  四是利用广告、说明书、标签或者包装标识等形式对农资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适用范围、有效期和产地等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五是利用境外虚假登记的企业名称以委托加工、授权使用、监制等名义加工生产“傍名牌”农资的违法行为。

  

  强化事前提醒维权效能

  三

  通过发放宣传单、“柳城工商质监”微信公众号推送等方式,及时发布农资消费警示以及辨别真伪农资商品的技巧等信息,强化农民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做到事前提醒。

  

  同时,畅通12315投诉举报平台、“一会两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消费维权渠道,及时受理涉农消费纠纷,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柳城县工商质监局提醒广大群众:

  购买农资要看经营户经营主体资格、进货台账、产品合格证、相关产品的证明及检验合格证,还要向经销商索要购物发票。此外,要到大型的农资门店购买品牌产品,不要轻易听信经销商讲课及下乡人员的推销,防止上当受骗。

  以上内容为中共柳城县委宣传部公众号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谢谢!

  柳城县委宣传部主管 柳城县新闻中心主办

  图文:赖春 伍增婷

  小编:小平

  审核:罗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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