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我先总结我第一天经济法学到的知识点总结
第一章:总结
一、法律基础
1、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二、法的本质与特征
1、本质
统治阶级国家意志的体现
是统治阶级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是统治阶级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的体现
2、特征
国家意志性
强制性
明确公开,普遍约束性
规范性
三、法律三要素
主体:自然人、法人组织、国家
客体:主体权利义务所指的对象(如甲乙双方买卖手机,其中手机为客体)
内容:如甲乙双方买卖手机,这件事就是内容
四、法律关系的主体资质
权利能力(任何人都有参加法律广西的前提,比如说每个人都有结婚权)
行为能力(比如说男子22岁前不能结婚,这里指的行为能力被限制)
五、法律事实: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法律事件:
1、绝对事件:不以人意志为转移的(指天灾,比如双方买卖房子,因为地震房子没了这就是法律事件)
2、相对事件:指人祸(如战争)
法律行为:主体意识为转移的(人可以改变的事件,如毁约)
法的形式
上面表格总结:
宪法最大
法律(人大发布《。。。。。法》最后带个法字的)
法规(国务院制定《。。。条例》最后带条例的)
规章(带地名的)
适用效力: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如宪法毕法律大)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新法优于旧法
(如果新法与旧的特别法冲突了由本级制定机关裁决)
第二节、经济纠纷的概念与解决途径
一、仲裁
1、双方自愿协商
2、双方自愿选择仲裁机构
3、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适用范围:平等主体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发生的合同和其他财产纠纷
不能仲裁: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以及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不适用《仲裁法》的:
(1)劳动争议的仲裁
(2)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同纠纷的仲裁
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
2、依法依规解决纠纷原则
3、独立仲裁原则
4、一裁终局制原则
机构:仲裁委员会
是民间组织(不属于任何机构)
不层层设立(每个地方的仲裁委员会一样)
由1个或3个仲裁员组成
协议:只能书面
效力:开庭不公开进行(申请不开庭或申请公开都可以)
双方可以和解(即私了)仲裁庭可以调节
裁决结果少数服从多数如果意见都不一样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裁决
如果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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