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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可以上门的公证处(北京上门公证服务怎么收费)

遗失声明 2023-10-12 92 抢沙发
北京可以上门的公证处(北京上门公证服务怎么收费)摘要:   高中   各批次分数线公布、志愿填报时间   1 文理科  6月23日左右 公布第一批分数线。   6月23日晚 浙江省教育考试网站上提供第一批名次号查询。   6月26日8:...

  高中

  各批次分数线公布、志愿填报时间

  1 文理科

  6月23日左右 公布第一批分数线。

  6月23日晚 浙江省教育考试网站上提供第一批名次号查询。

  6月26日8:30至6月27日17:30 填报第一批及第一批提前录取院校、地方专项计划、自主招生(含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和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志愿。

  6月30日—7月6日 军检、政审。

  7月16日晚 公布第二批分数线,网上提供第二批成绩分段表查询。

  7月17日8:30—17:30 填报第二批提前录取院校志愿,第一批征求志愿。

  7月19日—24日 军检、政审。

  7月20日8:30—17:30 填报第一批降分征求志愿。

  7月23日8:30 网上提供第二批名次号查询。

  7月24日8:30—25日17:30 填报第二批志愿。

  8月2日晚 公布第三批分数线,网上提供第三批成绩分段表查询。

  8月3日8:30—17:30 填报第三批提前录取院校志愿,第二批征求志愿。

  8月5日—10日 军检、政审。

  8月6日8:30—17:30 填报第二批降分征求志愿。

  8月9日8:30 网上提供第三批名次号查询。

  8月10日8:30—11日17:30 填报第三批志愿。

  8月20日8:30—17:30 填报第三批征求志愿。

  8月23日8:30—求志愿。

  2 艺术、体育类

  6月23日左右 公布艺术类本科、体育类本科分数线。

  6月24日 浙江省教育考试网站上提供艺术类本科、体育类本科综合分成绩分段表、名次号查询。

  6月26日8:30至6月27日17:30 填报艺术类第一批、第二批及一、二批提前录取院校志愿,体育类第一批及第一批提前录取院校志愿。

  7月16日晚 公布艺术第三批、体育第二批分数线。

  7月17日8:30—17:30 填报艺术第二批、体育第一批征求志愿。

  7月17日晚 网上提供艺术第三批、体育第二批综合分成绩分段表查询。

  7月20日8:30—17:30 填报艺术第二批、体育第一批降分征求志愿。

  7月23日8:30 网上提供艺术第三批和体育第二批综合分名次号查询。

  7月24日8:30—25日17:30 填报艺术第三批及第三批提前录取院校、体育第二批志愿。

  8月3日8:30—17:30 填报艺术第三批、体育第二批征求志愿。

  8月6日8:30—17:30 填报艺术第三批、体育第二批降分征求志愿。

  3 高职单考单招

  6月23日左右 公布分数线。

  6月23日晚 浙江省教育考试网站上提供名次号查询。

  6月26日8:30至6月27日17:30 填报高职单考单招(含提前批)志愿。

  7月5日8:30--17:30 填报征求志愿

  

  录取批次、时间和院校安排

  1文、理科专业

  分三批六阶段进行。

  第一批(含该批提前录取院校)为“985”、“211”高校和经批准列入该批的本科高校专业,对应一类考试科目,录取时间是7月8日至7月21日。

  第二批(含该批提前录取院校)为其他一般本科高校(包括独立学院、民办高校)的本科专业,对应二类考试科目,录取时间是7月27日至8月7日。

  第三批(含该批提前录取院校)为高职(专科)院校专业,对应三类考试科目,录取时间是8月13日至8月24日。

  军事(国防生)、公安、航海类专业,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经批准列入提前招生的高校、专业,分别安排到相应批次提前录取。

  2艺术类专业

  分三批六阶段进行.

  第一批(含该批提前录取院校)为独立设置的29所艺术院校及清华等13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其他专业校考、进入“211工程”建设高校和经批准列入该批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时间为7月9日至7月12日。

  第二批(含该批提前录取院校)为专业省统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时间是7月13日至7月21日。

  第三批(含该批提前录取院校)为艺术类专科专业,录取时间是7月30日至8月7日。经教育部批准实行专业校考的专科专业,在该批提前录取。

  3高职单考单招

  分提前批和普通批进行,时间为7月1日至7月6日。其中,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定向招生安排在提前批录取。

  

  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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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考

  6月17日11:30前,各考点收缴志愿卡,并将考生志愿卡送市招生办封存。6月17日一20日,中考网上阅卷。6月22日左右,中考成绩揭晓。当日下午,考生到报名点领取中考成绩单。

  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初中办理查分申请手续,市招生办将组织查分工作小组实施查分,经核查后将结果反馈给各初中。6月27日左右,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录取。6月30日左右,各初中到市招生办领取录取通知书。随后,学生可到报名考点领取自己的录取通知书。

  诸暨市2016学年城区初中新生

  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对象

  (一)2016年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以及城区户籍、但在外借读、现要求回原籍就读的非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分三类:

  第一类:具有城区户籍的,其中集体户籍、挂靠(指投靠非直系亲属)户籍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类:虽非城区户籍,但入学对象本人或父母在城区内拥有产权房的。

  第三类:除前两类对象外城区小学的其他毕业生,其中非诸暨籍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虑到办学历史等原因,暨阳初中仍招收属陶朱街道原城西片(具体指友谊社区、涌金社区、龙山社区〈庙坞、金村〉、城西新村〈陶朱、桑园陈、山下赵〉、西湖村〈潭俞、跨湖桥、木桥、翟山〉)户籍(集体户籍、挂靠户籍除外),且有就读意愿的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和学区划分

  班额原则上控制在50人以内

  学校

  计划

  班数

  招生区域

  浣纱

  初中

  20

  南门社区、南苑社区(包括原横街社区部分和西施大街以南旧城改造核心区域)、西施殿社区、上江东社区、浣纱居、金鸡坞居、五纹岭居、浣南居、马村、邱村、金三角村、宜东村、宜南村、郭叶柏村、城南新村、安家湖村、新光村、暨南村、城新村、三江新村,以及开化江以南与西暨阳街道区域。

  浣江

  教育

  集团

  浣江

  初中

  20

  大桥社区(包括原横街社区部分和西施大街以北旧城改造核心区域)、艮塔社区、八一社区、浣北社区、暨二居、茅渚埠居、福门社区、下坊门居。

  浣江

  教育

  集团

  浣东

  初中

  14

  浣东街道下属社区、居、村。

  滨江

  初中

  14

  江新社区、东兴社区、下江东社区、祥安社区部分(环城南路以北、开化江以北与东区域)、浣江居、城郊居、金鸡山后居、应山居、凤山居、鸬鹚湾居、同乐上村、同乐下村、东三村、诸东村、凤凰社区、杨树畈居、碑亭居。

  暨阳

  初中

  16

  望云社区(原)、江北社区、丫路头居、曲山居、新航居、詹家山居、梁家埠居、徐家居、郭家居、袁家村、江龙村、五浦头村、孙家村、赵家村、侣东村、赵石新村、双福村、浦阳新村。

  三、招生办法

  (一)报名登记

  1.凡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要求根据在读小学通知在该校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填报相关入学信息,并提交以下入学证明材料:⑴第一类新生,提交并审验新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⑵第二类新生,提交并审验新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新生为单独立户的,需提供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证明;⑶第三类新生,提交并审验新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其中非诸暨籍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需同时提交并审验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或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关计划生育证明以及在我市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含缴费清单)等。

  2.城区户籍,但在外借读,现要求回原籍就读的非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要求于6月30日前随带户籍、学籍信息等证明材料,到市教育局普教科报名登记,按相关类别统筹调配入学。

  (二)填报志愿

  根据登记情况,进行分类梳理,结合招生计划和有关政策规定,届时公布各校第一、二类生源等基本数据情况,第三类招生对象可根据以上信息,填报1所有剩余学额的城区初中的借读志愿,并由家长或监护人签名(时间为7月4日前)。同时如遇第二类招生中未能录取的入学对象,届时据通知需补报其它初中借读志愿。

  (三)依次招生

  1.第一类新生按划定学区优先招收入学。若该类新生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即新生户籍与家庭产权房一致)的原则细化招生办法,有序安排入学。对无法入学的该类新生,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若该类新生户籍与产权房不一致且选择产权房所在地学区学校就读的,则纳入第二类对象一并处理。

  2.第一类新生招收完毕后,有剩余学额的学校再招收第二类新生。该类新生招生时按“拥有房产证、房产证未办理”的顺序招录,若该类新生数超出学校剩余学额的,则按上述顺序并以取得房屋产权的时间先后予以区分,时间早者优先。对该类中无法入学的新生,纳入第三类对象一并处理。

  3.第二类新生招收完毕后,还有剩余学额的学校再招收第三类新生。届时汇总志愿填报情况,若所填志愿学生数未超过学校剩余学额的,则全部录取;若超过学校剩余学额的,则采取电脑派位方式进行派位,志愿学校未被录取的新生将同步派位至各缺额学校。电脑派位时,将邀请部分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和纪检、监察、公证、新闻等单位共同参加、全程监督。未填报志愿的,视作回原籍就读不予录取。

  4.全部招生情况届时通过一定的途径向社会公布,城区小学毕业的入学对象到原就读小学领取入学通知书,回原籍就读的到教育局普教科领取入学通知书(时间为7月9日)。

  四、有关政策说明

  (一)办理入学申请时,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及时、完整地提供各项入学证明材料,并签订相应承诺书。教育局将严格审核入学对象的户籍情况及家庭住房情况等,凡查实属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如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招生过程中,原则上按初始登记、审验的信息为准,无特殊情况,事后提供的证明材料视作无效,其责任由家长或监护人自负。上述户籍、房产等,参照时间均为发文之日截止。

  (二)有关集体户籍、挂靠户籍问题:属2012年6月21日前登记的,依照2012学年招生政策入学;属2012年6月21日后登记的,依照原籍或产权房所在地对应入学,或统筹安排到学额相对较少的学校(今年发文之日后再登记的,一律视作无效入学证明)。

  (三)系引进人才、“市长绿卡”持有者、当年军转干部、体育定点学校特长生等政策性对象,凭市教育局核准的调配单安排入学。

  (四)虽非城区小学毕业,但在城区初中施教区范围内入学对象本人或其父母有产权房的其他学生,可在第三类对象招生结束后持户籍、产权、学籍信息等证明材料到有剩余学额的学校申请入学,学校应集体讨论制订相应招生办法,采取公正、公平的方式予以招录(须在8月22日之后)。有关招生办法须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五)非诸暨籍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入学按照诸政办发〔2014〕91号文件精神执行。

  (六)关于以房产作为入学依据的说明:

  1.商铺、写字楼、仓库、车库等非住宅房,不作为以房屋产权为参考的入学依据。

  2.“二手房”须取得房产所有权证方可作为入学参考依据。

  3.入学对象本人及父母,与他人共同拥有住宅房,且共有份额明确在50%及以上的;或其产权房被抵押,但能提供房屋产权有效证明(需加盖房管部门证明印章)的;或其属于无房户,租住政府廉租房、直管公房的;或其已在城区置房,虽尚未取得房产证,但能提供购房合同及不动产发票的(“二手房”除外),相应房产可作为入学参考依据。

  4.仅以房产作为入学依据的,同一房产(含共有房产),三年内只能接收同一户家庭子女就读。

  五、其他事项

  (一)市教育局成立2016学年城区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普教科。要求各校成立相应的招生组织,严格各项纪律,切实加强校内外宣传,进一步细化招生方案和工作计划,服从整体统筹调配,加强审核把关和核查,确保整个招生工作有序推进。

  (二)在招生工作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应严格按政策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理;如遇本《意见》有交叉或未涵盖的事例,有同类参照的,原则上参照执行,无同类参照的,则集体议决。

  (三)本《意见》仅适用于2016学年,并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及根据招生实际情况予以适应性修正。 咨询电话为:87012543(教育局普教科),监督电话为:87022285(教育局监察室)。

  诸暨市2016学年城区初中

  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时 间

  内 容

  备 注

  6月12日

  下发2016学年城区初中新生招生工作意见

  登陆诸暨教育网(http://www.zjjy.com)

  6月15日前

  完成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就学申请

  6月15日至24日

  第一、二类凭户籍或产权房证明入学对象申请登记

  7日3日前

  完成第一、二类凭户籍或产权房证明入学对象招生

  7月4日

  第三类本市户籍入学对象填报借读志愿

  7月8日前

  完成第三类入学对象招生

  7月9日

  领取入学通知书

  8月22日开始

  尚有剩余学额的学校招收在本施教区范围内入学对象本人或其父母有产权房的非城区小学毕业生

  小学

  诸暨市2016学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意见一、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即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虽年满6周岁但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中心学校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并报教育局审批)。具体分三类:

  第一类:具有城区户籍的,其中集体户籍、挂靠(指投靠非直系亲属)户籍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类:非城区户籍,但入学对象本人或父母在城区拥有产权房的。

  第三类:非城区户籍,但父母在城区务工经商一年及以上的,其中非诸暨籍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生计划和学区划分

  学校

  班数计划

  招生区域

  浣江小学

  5

  艮塔社区、大桥社区(包括原横街社区部分和西施大街以北旧城改造核心区域)

  行知小学

  5

  应山居、凤山居(不包括原鸬鹚湾村动迁户)、诸东村、东三村及凤凰社区

  浣纱小学

  8

  西施殿社区、南门社区、南苑社区(包括原横街社区部分和西施大街以南旧城改造核心区域)、浣纱居

  暨阳小学

  8

  福门社区、下坊门居、江新社区、江北社区部分(北环线以南、东环线以西区域)、郭家居(考虑办学历史等原因,继续招收浣东街道原五里亭村、丁严王村户籍新生)

  滨江小学

  6

  下江东社区、浣江居、城郊居(原城郊新村)

  江东小学

  3

  上江东社区、金鸡坞居委会、城郊居(原城郊老村)

  新世纪小学

  6

  东兴社区、金鸡山后居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荷花小学

  8

  八一社区、浣北社区、暨二居、茅渚埠居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庆同小学

  5

  望云社区(原)、丫路头居、梁家埠居、曲山居、新航居、詹家山居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城东小学

  8

  新安佳园内的动迁安置户(原城郊村、浣江村、浣南村、浣纱村、暨一村、金鸡山后村)、原鸬鹚湾村动迁户、祥安社区部分(环城南路以北、开化江以北与东区域)、碑亭居、杨树畈居

  大侣小学

  4

  大侣片(包括红卫片有就读意愿的学龄儿童)及怡江花园小区、江北社区部分(划入暨阳小学部分除外)

  红卫小学

  1

  红卫片内学龄儿童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

  暨南小学

  2

  三江新村、新光村、城新村、暨南村及环城南路以南、开化江以南与西区域和同乐片有就读意愿的学龄儿童

  同乐小学

  1

  同乐上村、同乐下村学龄儿童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

  城南小学

  2

  城南片学龄儿童

  班额原则上控制在40人左右。

  三、招生办法

  (一)在招生计划人数内依次招收第一、二、三类新生。

  1.第一类:第一类新生按划定学区优先招收入学。若该类新生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应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即新生户籍与家庭产权房一致)的原则细化招生办法,有序招收入学;对无法入学的该类新生,由暨阳街道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入学。若新生户籍与产权房不一致且选择产权房所在地学区学校就读的,则纳入第二类对象。

  2.第二类:第一类新生招收完毕后,有剩余学额的学校再招收第二类新生。该类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产权房所在学区学校办理入学申请,无特殊情况,逾期不再受理。该类新生按“拥有房产证、房产证未办理”的顺序招录,若该类新生数超出学校剩余学额的,则按上述顺序并以取得房屋产权的时间先后予以区分,时间早者优先。对该类中无法入学的新生,由暨阳街道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入学,或回原籍学校就读。

  3.第三类:第二类新生招收完毕后,还有剩余学额的学校再招收第三类新生。该类新生招生采取分点集中受理、统一审核招录的办法。相关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登记点办理入学申请,无特殊情况,逾期不再受理。登记点负责初审相关材料并建立生源档案,再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审核并实施分批招生。该类新生招生办法如下:

  (1)第一批:有剩余学额的学校招收本学区内符合条件的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对本批次未能入学但服从统筹调配的新生则纳入第二批。

  (2)第二批:统筹调配未能入学的符合条件的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到尚有剩余学额的学校就读。

  若上述每一个批次招生后城区小学学额已满,未被录取的该类新生则回原籍学校就读。

  在招收该类新生时,原则上综合考虑新生父母进城务工经商年限长短、家庭监护困难程度等因素予以招录。对申请入学对象提供的其父母务工经商等情况,凡查实属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如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补录招生

  如遇上述三类新生招收完毕后仍有剩余学额,则学校可视上级许可的合理班额情况决定是否补录其他学生;若进一步招生的,则原则上招收或家庭生活基础在城区,或原籍确实监护困难且在城区有一定监护条件的其他借读对象(须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8月22日之后由学校集体讨论制订相应招生办法,公平、公正组织实施,招生办法须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四、报名工作

  (一)第一类新生

  该类新生须 在6月18日—19日(周六、周日)到户籍所在地学区小学办理入学申请。申请时需提交审验以下材料:

  1.新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校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该类新生计划在6月24日前完成招录,被招录的新生在7月5日由父母凭新生户口簿到原报名登记点领取入学通知书。

  (二)第二类新生

  该类新生须 在6月18—19日(周六、周日)到产权房所在地学区小学办理入学申请。申请时需提交审验以下材料:

  1.新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若新生为单独立户的,需提供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证明;

  2.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校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该类新生计划在6月24日前完成招录,被招录的新生在7月5日由父母凭新生户口簿到原报名登记点领取入学通知书。

  (三)第三类新生(含非诸暨籍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

  该类新生须 在6月20日—23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就近就便到实验小学教育集团荷花小学、浣纱小学、行知小学、大侣小学四个指定登记点中的任何一个点办理入学申请。申请时需提交审验以下材料:

  1.本市籍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1)新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若新生为单独立户的,需提供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证明;

  (2)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属进城务工人员的,提供一年(含)以上用工单位劳动合同证明及社会保险凭证(含缴费清单)原件及复印件;属进城经商人员的,提供一年(含)以上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须经2015年度年报,并提供市场监管工商部门出具且加盖公章的《独资企业基本情况》或《个体工商户登记情况》档案)、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经所在村(居)、社区确认的房屋租赁合同等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非诸暨籍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

  (1)新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若新生为单独立户的,需提供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证明;

  (2)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在我市取得的《居住证》或一年(含)以上的《临时居住证》或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父母一年(含)以上用工单位劳动合同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须经2015年度年报,并提供市场监管工商部门出具且加盖公章的《独资企业基本情况》或《个体工商户登记情况》档案)、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父母一年(含)以上在我市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含缴费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6)父母户籍所在地签发并经暨阳街道街道计生部门鉴证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政府计生部门近两个月内出具的无违法生育证明、我市计生部门近一个月内出具的《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7)经所在村(居)、社区确认的房屋租赁合同等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父母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临时居住证》等时限可予放宽,在我市参保基本养老保险暂不作必备条件。

  上述材料清单及随迁子女父母无违法生育证明样张可自发文之日起到各登记点学校传达室领取。

  为确保招生信息的准确一致,第三类新生只允许在一个登记点办理入学申请,同时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登记点办理申请的,取消招录资格。该类新生计划在7月8日前完成招录,被招录的新生要求在7月9日由父母凭新生户口簿到原报名登记点领取入学通知书。

  五、有关政策说明

  (一)办理入学申请时,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及时、完整地提供各项入学证明材料,并签订相应承诺书。登记时须严格审核入学对象的户籍情况及家庭住房情况等。招生过程中,原则上按初始登记、审验的信息为准,无特殊情况,事后提供的证明材料视作无效,其责任由家长或监护人自负。上述户籍、房产参照时间均为发文之日截止,进城务工经商截止时间为今年的8月31日。

  (二)有关集体户籍、挂靠户籍问题:属2012年6月21日前登记的,依照2012学年招生政策入学;属2012年6月21日后登记的,依照原籍或产权房所在地对应入学,或统筹安排到学额相对较少的学校(其中属今年发文之日后再登记的,一律视作无效入学证明)。

  (三)系引进人才、“市长绿卡”持有者、当年军转干部、体育定点学校特长生等政策性对象,凭市教育局核准的调配单安排入学。

  (四)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适龄的中度视障儿童、少年到浙江省盲人学校报名入学,适龄的中度听障儿童、少年到绍兴市聋哑学校报名入学,适龄的中度智障儿童、少年到诸暨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适龄的轻度残障儿童、少年可到所在学区学校随班就读,适龄的重度残障儿童、少年由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组织送教上门。

  (五)非诸暨籍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入学按照诸政办发〔2014〕91号文件精神执行,符合条件的对象原则上统筹安排到指定学校入学。

  (六)关于以房产作为入学依据的说明:

  1.商铺、写字楼、仓库、车库等非住宅房,不作为以房屋产权为参考的入学依据。

  2.“二手房”须取得房产所有权证方可作为入学参考依据。

  3.入学对象本人及父母,与他人共同拥有住宅房,且共有份额明确在50%及以上的;或其产权房被抵押,但能提供房屋产权有效证明(需加盖房管部门证明印章)的;或其属于无房户,租住政府廉租房、直管公房的;或其已在城区置房,虽尚未取得房产证,但能提供购房合同及不动产发票的(“二手房”除外),相应房产可作为入学参考依据。

  4.仅以房产作为入学依据的,同一房产(含共有房产),三年内只能接收同一户家庭子女就读。

  六、其他事项

  (一)成立城区小学2016学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暨阳街道中心学校内。各校要建立相应的招生组织,严格各项纪律,进一步细化招生方案和工作计划,服从整体统筹调配,加强审核把关和上门核查,确保整个招生工作有序推进。要加强校内外宣传,学校应在报名前在校门口醒目处和所辖学区村(居)、社区内张贴招生简章。

  (二)在招生工作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应严格按政策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追责问责;如遇本《意见》有交叉或未涵盖的事例,有同类参照的,原则上参照执行;无同类参照的,则由学校班子集体议决。

  (三)本《意见》仅适用于2016学年,并由暨阳街道、教育局负责解释及根据招生实际情况予以适应性修正。

  诸暨市2016学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

  咨询服务电话一览表

  单 位

  电 话

  联系人

  办公地点

  备 注

  暨阳街道办事处

  监督电话

  89078197

  社会事业

  办公室

  暨阳街道

  办事处14楼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咨询电话

  87013265

  赵老师

  暨阳街道

  办事处1405室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87256518

  郑老师

  城东小学行政楼2楼招生办

  下属荷花小学为

  第三类新生登记点

  浣江小学

  87022209

  余老师

  副校长、督导室

  行知小学

  87917503

  王老师

  教务处

  第三类新生登记点

  浣纱小学

  87019382

  朱老师

  副校长室

  第三类新生登记点

  暨阳小学

  87203370

  王老师

  副校长室

  滨江小学

  87282639

  黄老师

  行政办

  新世纪小学

  87379311

  俞老师

  督导室

  江东小学

  87014650

  张老师

  副校长室

  大侣(红卫)小学

  87136712

  杨老师

  大侣小学

  副校长室

  第三类新生登记点

  暨南(同乐)小学

  89095606

  应老师

  暨南小学

  办公室(2)

  城南小学

  87332703

  骆老师

  行政办公室

  特殊教育学校

  87214273

  张老师

  教务处

  市教育局监督电话

  87022285

  监察室

  建设大厦10楼

  说明:2016学年城区小学招生咨询服务电话, 统一于6月13日上午9:00开通。招生期间接待时段为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诸暨市2016学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

  工作日程安排

  时 间

  内 容

  备 注

  6月12日

  下发诸暨市2016学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意见

  登陆诸暨教育网(http://www.zjjy.com)

  6月18日至19日

  第一、二类凭户籍或产权房证明入学对象申请登记

  在户籍或产权房所在地学区学校办理

  6月24日前

  完成第一、二类凭户籍或产权房证明入学对象招生

  6月20日至23日

  第三类(含随迁子女)凭父母务工经商证明入学对象申请登记

  在指定登记点办理

  7月5日

  第一、二类凭户籍或产权房证明入学对象领取入学通知书

  在原报名登记学校领取

  7月8日前

  完成第三类凭父母务工经商证明入学对象招生

  7月9日

  第三类对象凭父母务工经商证明入学对象领取入学通知书

  在原报名登记点领取

  来源:浙江省教育局、诸暨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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