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乱时期的爱情》
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
出版社: 南海出版公司
译者: 杨玲
出版年: 2012-9-1
定价: 39.50元
作者简介
加西亚?马尔克斯(Gabriel García Márquez)
1927年出生于哥伦比亚马格达莱纳海滨小镇阿拉卡塔卡。童年与外祖父母一起生活。1936年随父母迁居苏克雷。1947年考入波哥大国立大学。1948年因内战辍学,进入报界。五十年代开始出版文学作品。六十年代初移居墨西哥。1967年《百年孤独》问世。198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1985年出版《霍乱时期的爱情》。
夜读第四天
又过了一会儿,他又抓住她的手,觉得她的手暖乎乎的,放松了,还沁着细细的香汗,潮乎乎的。他们又一言不发,一动不动地呆了一会儿,他在窥测看进行下步行动的机会,她呢,不知从何处开始地等着,船房里越来越暗了,她的呼吸越来越急促。他突然放开她的手,跳了起来,用舌头舔湿中指,轻轻地碰了一下她那毫无思想准备的乳头,她觉得被电致命地去了一下,仿佛他碰着了她的一根活神经。她庆幸是在黑暗中,没让他看见自己那滚烫的、使全身痉挛直透脑髓的羞红。“别害怕。”他对她说,声音十分平静。“别忘了我是曾经见识过它们的。”他听到她妹妹笑着,她的声音在黑暗中显得甜蜜而新鲜。
“我记得清清楚楚。”她说,“而且我的气儿还没消呢。”
这时,他明白他们已经使美好的希望俯首就范了,便又抓住她那又小又柔软的手,把热切的亲吻印了上去,先是吻在粗糙的手背上、鲜润的长长的手指头上、透明的指甲上,后来又吻在布满她的命运的线纹的汗津津的手掌上,她不知道自己的手怎么伸到了他的胸膛上,碰到了一片她没能捉摸出来的东西。他对她说:“这是块避邪披肩。”她抚摸他胸口上的汗毛,然后用五根指头抓住那整个一片,要把它连根拔出。“再大点劲儿。”他说。她试着加了加劲儿,加到她知道不致揪痛他为止,然后用自己的手去寻找他那只消失在黑暗里的手。但他没让她的手指和自己的手指交织在一起,而是一把抓住她的手腕,以一种无形的然而是恰到好处的力量把她的手扯到自己身上的各个部位。跟她的想象相反,甚至她跟她可能的想象相反,她没有把手缩回来。
她开心地笑了,笑得极其自然,他抓住这一机会拥抱了她,并在她的嘴上印下了第一个吻。她回吻他,他继续很轻很轻地吻她的双颊、鼻子、眼皮。她没有推开他的手,但自己的手却处于戒备状态,准备制止他再迈出下一步。她想起来的掩饰羞赧的唯一动作是吊在丈夫的脖子上,深深地非常用力地吻他。
他心里明白,他并不爱她。他娶她是因为他喜欢她那股傲劲儿,喜欢她的沉着,喜欢她的力量,同时也是因为他的一点虚荣心。然而,当她第一次吻他的时候,他确信,要建立深厚的爱情是毫无问题的。新婚之夜他们海阔天空地一直谈到天亮,但没有谈及这一点,而且任何时候也用不着谈这个。从长远看,两人谁也没选错对方。
天亮的时候,他们睡着了,她仍然是个处子,但做处子的时间不会很长了。果然,第二天夜里,在加勒比海的湛蓝的天空下,他教她跳过维也纳华尔兹舞之后,等他上完厕所回到舱房一看,她已经脱了衣服在床上等他了。是她采取了主动,毫不胆怯,毫无痛苦地怀着在深海里做爱的喜悦把自己交给了他。
他们在欧洲住了十六个月,以巴黎为基地,不时到邻国去作短暂旅行。在这期间,他们每天都做鱼水之欢,在冬季的礼拜日里,一天还不止一次,躺在床上调笑嬉戏直到开午饭。他是个精力充沛的男人,而且训练有素,她呢,生来就是个不甘落后的女人,于是他们不得不赞同两人在床上的本事是半斤八两不分轻重。经过三个月热火朝天的夫妻生活之后,他明白了,两个人有一个是没有生育能力的,两人都到他当过住院医生的萨尔佩特列雷医院去做过认真的检查。那是件艰苦然而又是劳而无功的事情。可是,在他们没想到的时候,在没有采取任何科学措施的情况下,奇迹发生了。第二年年底,他们回到家里的时候,费尔米纳已经怀有六个月身孕,她认为自己是普天之下最幸福的女人。两人朝思暮想的儿子,在一个黄道吉日顺利地降生了,为了纪念死于霍乱的祖父,给他取了个和祖父相同的名字。
无从知道,究竟是欧洲之行还是爱情使他们起了变化,因为两件事情是同时发生的。正如阿里萨在那个倒霉的礼拜日,在他们回家两周之后看见他们望完弥撒出来的时候发觉的情况一样,两人都变了,深刻地变了,不仅他们自己相互之间的关系变了,而且同整个外界的关系都变了。他们带着对生活的新观念、带着世界上的新鲜事物回来了,而且准备向他人灌输。他带着文学。音乐尤其是科学方面的新知识回来了。为了不跟现实脱节、他订了一份《费加罗报》;为了不跟诗歌脱节,还订了一份辆个世界杂志》。此外,他还同他在巴黎的书商达成了一项协议,让书商给他寄畅销书作家们的新作,比如阿纳托尔·法郎土和皮尔·洛蒂的,给他寄他最喜爱的作家如雷美·德·古尔盖和保罗·蒲尔杰的新作,但无论如何不要爱弥尔·左拉的书,他认为左拉的书难以卒读,虽然左拉对达率的观念有勇敢的突破。那个书商还答应给他邮寄里科迪样本中最精彩的新作,特别是关于室内音乐的,以便维持他父亲当之无愧地取得该市首屈一指的音乐会发起人的称号。
费尔米纳始终同时髦背道而弛,她带回了六箱过时的衣服,名牌服装并没有使她动心。隆冬季节,她到巴黎故宫去参加无可争议的高级服装之王沃斯的服装展销会,唯一收获是患了气管炎,卧床五天。她认为拉菲雷里不是那么野心勃勃和贪婪,她的明智决策是把旧货店里她所喜爱的衣服抢购一空,虽然丈夫谈虎色变地发誓说那些是死人的衣服。同时,她带回了许多没有商标的意大利鞋,她认为这比菲雷那些闻名退还的光怪陆离的鞋更好。她还带回了一把杜布伊伞,伞的颜色眼地狱之火一样红,使我们那些惊愕不已的新闻记者们产生了许多灵感。她只买了一顶雷包克斯夫人牌帽子,但却买了满满一箱假樱桃枝、她所看到的毡毛做的各种花束、一把一把的鸵鸟羽毛、孔雀毛帽子、亚洲公鸡的尾巴毛、整只的野鸡、蜂鸟,还有无数的稀奇古怪的晒干了的鸟,有的正在展翅飞翔,有的正在张嘴高唱,有的正在垂死挣扎,这些鸟在她晚年的二十个春秋里,使她那些旧帽子不断推陈出新。她还带回来一套世界各国的扇子,每一把都各有特色,无一雷同,适用于各种场合。她还带回来一瓶她从“查里特杂货铺”里的许多香水中挑选出来的气味浓烈的香水,足够她用到春风吹走她的骨灰,但她只用了一次就不用了,因为换了香水之后使她失去了自我感觉。另外,她还带回来一个化妆品盒,那是诱人的市场上的最新产品,她是把化妆品盒带到晚会上去的第一个女人,当时仅仅当众涂脂抹粉,就会被视为不正经。
除了以上这些,他们还带回三个不可磨灭的记忆叫霍夫曼故事集》在巴黎盛况空前的首次发行;圣马可广场对面差不多焚毁了威尼斯所有平底小艇的那场令人丧胆的大火,他们是从下榻的旅馆窗户里痛心疾首地亲眼目睹的;一月下第一场雪时,匆匆瞥见奥斯卡·王尔德。除了以上这些和其它许多经历之外,乌尔比诺医生还深深保留着一个回忆,由于当时没能和妻子共享,他一直深以为憾。那时他还是单身汉,在巴黎负复从师时代的事情。那是关于对维克多·雨果的回忆,且不说他的着作,雨果当时在巴黎的名声已是如雷贯耳,据说他曾经说过——实际上谁也没亲耳听到过——哥伦比亚的宪法不适用于人的国度,而适用于天使的国度。从那时起,人们就对他特别崇拜,我国为数众多的到法国去旅行的同胞中,大部分人都不遗余力地谋求和他一见。有那么五、六个学生——乌尔比诺也是其中之——有一阵经常守候在伊留大道的雨果寓所对面,守候在据说他准会去但始终没有去过的咖啡馆里,最后他们以里约内格罗的宪法天使的名义,书面请求安排一次私人约会,始终未见回音。有一天,乌尔比诺偶然经过卢森堡公园,看见雨果正从参议院出来,一个年轻的女人挽着他的胳膊。只见他老态龙钟,步履蹒跚,胡须和头发都没有画象上那么浓密,身上那件大衣也似乎是属于一个比他更魁梧的人物。他不愿让一次冒昧的问题毁坏对雨果的回忆,这近乎虚幻的一瞥就足以使他终生难忘了。当他结婚后再到巴黎去,具备更正式地会晤他的条件时,维克多·雨果早已经不在人世了。
可以聊以自慰的是,乌尔比诺和费尔米纳共同经历I一件事情。那是在一个大雪纷飞的下午,一群人冒着暴风雪堵在圣芳济会大道上的一个小书店门日,这引起了他们的注意,原来奥斯卡·王尔德正在那个书店里。他终于出来了,果然气宇不凡,但也许他过分意识到自己的身分了,那群人围住他,要求他在他的着作上签名。乌尔比诺医生停下来只是想看看王尔德,他那冲动的妻子却想横穿大道去让王尔德签字,因为手头没有书,她认为唯一合适的是签在她那漂亮的羚羊皮手套上,手套长长的,光滑柔软,跟她那新娘子的皮肤色调相同。她确信,一个学问渊博的男人准会欣赏她的这个举动。然而,丈夫坚决反对,当她不听他的劝告硬要那么做的时候,他觉得羞愧至极。
“如果你穿过这条街,”他对她说,“那么你回来的时候就只能看见我的尸体了。”
那是她的某种天性,结婚前一年,她照样大大咧咧地到处东游西走,就跟她从小在阴沉的大沼泽地的圣·胡安省贫民区里逛来逛去一样,仿佛她生来就知道那样做似的。她和陌生人自来熟的本事,使丈夫目瞪口呆,而且她还具备用西班牙语在任何地方同任何人交流思想的神奇本领。“语言吗,当你去卖东西的时候,那是应该懂的。”她笑着以讥讽的语调说,“如果是买东西,懂不懂倒没关系。”很难想象,一个人怎么会那么快而且那么欢天喜地就适应了巴黎的日常生活,虽然巴黎阴雨绵绵,她在心中还是爱上了它。不过,当她不胜重负地带着各式各样的经历,被旅行搞得筋疲力尽,因怀孕而昏昏欲睡地回到家乡的时候,人们在港口首先问她对迷人的欧洲印象如何时,她只用加勒比地区隐语的四个字就概括了十六个月的幸福生活:
“更热闹吧。”
第四章
阿里萨在大教堂的庭院里看见怀孕六个月、俨然一派上流社会太太模样的费尔米纳的那一天,就下了争取名气和财富以便无愧于得到她的坚定不移的决心。他甚至不顾她已是有夫之妇这个障碍,因为他同时就打定了主意,仿佛这件事取决于乌尔比诺医生总得呜呼哀哉。他不知道他会在什么时候如何死去,但却把这作为一件不可避免的事情列入了计划,他决心既不着急也不张扬地等待,一直等到世界的末日。
他从头做起。他不经通报就来到了叔叔莱昂十二——加勒比内河航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的办公室里,表示他愿意听从差遣。叔叔对他随随便便就放弃了在莱伊瓦村当电报员这份美差颇为不满,但他相信侄子的话,人不是从一出娘胎就一成不变的,生活会迫使他再三再四地自我脱胎换骨。另外,哥哥的遗孀又在头一年里死去了,带着终天之恨死去了,但没有留下遗产。于是,他还是给了这个浪子侄儿一份差事。
莱昂十二的决定是独特的。这个黑良心的商人躯壳里有一种深藏不露的疯子般的脾气,他可以在瓜西拉的荒漠中泉水涌流般地吐柠檬酒,也可以用撕心裂肺的歌声“在这黑暗的坟墓里”使人们在葬礼中哭得惊天动地。他一头想发,厚嘴唇象农牧之神那样向前突出,再添上一把七弦琴和一顶桂冠,他就跟基督教神话里的令人毛骨悚然的暴君尼禄一模一样了。除了经管他那些百孔千疮的仅仅因为死神的疏忽而仍然浮在水面上的船只和处理河运中日益繁重的各种问题以外,他把全部空余时间用来丰富他的抒情歌曲。在葬礼上唱歌,是他最喜爱不过的事情。他的噪子跟划船的苦役犯似的,没受过任何正规训练,但唱来很是动人。某人对他说过,恩里科·卡卢梭的声音可以震碎花瓶,多年来他一意模仿他,甚至想用声音震碎玻璃窗。他的朋友们给他带回在世界各国旅行时找到的最薄的花瓶,专门组织晚会,以便他最终实现他的最高梦想,但始终没有如愿以偿。不过,就象伟大的卡卢梭震碎两耳细颈玻璃瓶一样,他那雷鸣般的声音里有一种柔情,可以震碎听众的心,这就是他在葬礼中备受欢迎的原因。只有一次,他异想天开地唱起了“当你升上天堂”这首美国卢锡安纳州的优美的催人泪下的挽歌时,被牧师喝住了,牧师无法理解这种宗教改革。
就这样,高唱低吟着意大利那不勒斯歌剧和小夜曲,他的创造能力和战无不胜的事业心使他成了内河运输最繁荣时期的彪炳显赫的人物。跟已故的两位兄长一样,他是白手起家的,虽然带着私生子的烙印,而且始终没有人认领过他们,他们都发迹到显赫的程度。他们是当时所谓“柜台显贵”的出类拔萃的人物,商业俱乐部就是“柜台显贵”们的庇护所。然而,即使在拥有可以过着跟他模样相似的罗马皇帝的生活的资本时,为了便于工作,叔叔莱昂十二仍然领着妻子和三个儿子住在老城,过着节俭的日子,挤在一座简陋的房子里,却无法去掉人们不公正地加在他头上的贪心不足的恶名。他唯一的奢侈就更简单:一幢离办公室二西班牙里的海滨房子,里面除了六条手工做的凳子、一个水瓮和一张挂在阳台上以便星期天躺着思考问题的吊床之外,没有别的家具。有人说他是富翁,但谁也没有他自我形容得确切。
“富翁倒不是,”他说,“我是个有钱的穷人,这压根儿是两码事儿。”
这种古怪脾气——某人某次曾经在一次演说中赞扬它是大智若愚——使他一眼就看出了过去和今后谁也没有看出过的阿里萨身上的那种东西。自从面色忧郁、虚度了二十七岁光阴的阿里萨到他办公室去要工作那天起,他就让他经受了可以使最硬的铁汉子屈服的军营式的严酷考验。但他没能使侄子知难而退。叔叔莱昂十二从来没有怀疑过,侄子的坚忍并非源于糊口谋生的需要,也不是继承了父亲的冷峻,而是来自一种爱情方面的野心,这个世界或另一个世界的任何艰难困苦都无法摧毁这种坚忍。
最不顺利的是头几年。他被任命为总经理室抄写员,那显然是因神设庙地为他安排的。是特乌古特——他是叔叔莱昂十二过去的音乐教师——劝莱昂十二给侄子找份抄抄写写的差事,因为他是个不知疲倦的大量阅读文学作品的人,’虽然看的坏书比好书还多。叔叔莱昂十二对于侄子看坏书这事不予理会,特乌古特也曾经说过他自己是唱歌唱得最差的学生,他还不是唱得坟墓里的石碑都为之潸然下泪嘛。不管怎么说,德国人最漫不经心地说出的这一点是说准了,阿里萨写任何东西都感情奔放,把正式文件写得跟情书似的。尽管他力图避免,还是把装船货单写得合厌押韵,日常商业函件更散发着抒情气息,减少了权威性。有一天,叔叔亲自到他的办公室去,拿着一叠他没有勇气签上自己名字的信函,给他下了最后通谋。
“要是你没本事写出一封象样的商业信函,那你就到码头上扫垃圾去吧。”叔叔对他说。
阿里萨接受了挑战。他尽最大努力学习商业行文的简洁明了,跟过去模仿时髦诗人一样,专心致志地模仿公证档案里的模式。在这段时间里,他的空间时间都是在“代笔先生门洞”里度过的,他帮助那些胸无点墨的恋人写情书,发泄积蓄在心中的无法在写海关报告时使用的堆山似海的情话。六个月过去了,他费尽了心机。还是没能把那不可救药的天鹅的脖子扭过来。叔叔莱昂十二第二次训斥他的时候,他服了,但依然有些不识人间烟火。
“我唯一感兴趣的是爱情。”他说。
“糟糕的是,”叔叔对他说,“没有航运就没有爱情。”
叔叔实践了派他去码头上清扫垃圾的威胁性命令,并为他留了一条后路,告诉他,干好了,就一步步提升他,直到使他找到合适的归宿。果然如此。任何工作,不管是多么艰巨还是多么令人难堪,都没有使他倒下,薪金的微薄也没使他灰心丧气,在骄横傲慢的上级面前,他也没有任何时刻丧失过无畏的本能。当然,他也不是没有过错的,所有跟他共过事的人,都吃过他那貌似软弱实则九条牛也拉不回来的独断专行的苦头。正如叔叔莱昂十二预见和希望的那样,在三十年的牺牲和顽强奋斗中,他熟悉了公司的第一个秘密。他担任过所有的职务,在所有的岗位上,他都显示了令人赞叹的能力。他研究了那神秘的经线中的每一条线络,都和诗歌的脉络有着许许多多的共同之处。但是,他没能取得那梦寐以求的战争勋章:写一封过得去的商业函件。的确,一封也没写成。他没有设想过,甚至也没有察觉过,通过自己的生活,他证明了父亲的看法——父亲直到最后一息还一再说,没有任何人的嗅觉比诗人更灵敏,没有任何石匠比诗人更顽强,没有任何经理比诗人更老谋深算和危险了。这一点,至少叔叔莱昂十二对他说过,叔叔在心里没事儿的时候总是对他说他的父亲,叔叔把他父亲那种与其说是企业家不如说是梦想家的思想传给了他。
叔叔告诉他,他父亲皮奥·金托·洛阿伊萨把办公室基本上当成了娱乐场而不是工作间,他总是把办公室里的事情安排成礼拜日离家上班,借口说要接待或遣送一条船。更是甚者,他让人在仓库的院子里安装了一只废锅炉,上面装了一个汽笛,假如妻子在注意他,就有人按航行信号拉响那只汽笛。叔叔莱昂十二心里琢磨了一下,阿里萨脑子里已经形成了这么一个概念:在一个闷热的礼拜日下午,半掩半开的办公室里的写字台上正在进行某种勾当,父亲的妻子在家里侧耳倾听,一艘从来没动来窝的轮船上响着告别的汽笛。等她发现这一切,要指责丈夫的可耻行为时,已经来不及了,他已经死了。她比丈夫晚故去许多年,没有儿子的痛苦使她身心交瘁,祈祷的时候,她一直恳求上帝永远诅咒那个私生子。
父亲的形象震动了阿里萨。母亲曾经对他说过,父亲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对经商不大在行,他做内河运输买卖破了产,是因为大哥跟一个德国海军准将密切合作,德国准将是内河航运事业的先驱。几个兄弟都是同胞共母的私生子,母亲是厨娘,兄弟几个是她跟不同的男人所生,除叔叔莱昂十二的名字是以降生时正在执政的教皇的名字命名的外,其余几个的名字都是在她的姓氏后面加上一个从圣徒列传中随意选来的教皇的名字。名叫弗洛伦蒂诺的那个人,是所有哥儿几个的外祖父,弗洛伦蒂诺这个名字,超越了整整一代教皇,传给了特兰西托·阿里萨的儿子。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一直保存着一个他父亲写爱情诗的笔记本,其中有些诗是从特兰西托身上获得灵感的,每首诗的眉题都点缀着受伤的心。有两件事使他颇感意外。其一,是父亲那独特的字体,竟跟他的一模一样,可他却是从一本字帖上的许多字体中挑选他最喜欢的字体学来的呀。其二,是找到了一句他以为是自己的座右铭,但他父亲在他出生之前很久就把这句话写在一个本子里了:我对死亡感到的唯一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
他还看到了他父亲仅有的两张照片。一张是在圣菲照的,照片上的父亲很年轻,就跟他第一次看见他时的年龄一样,父亲身穿大衣,仿佛钻进了一只狗熊的身体里。他靠在一座雕像的墩座上,雕像只剩下松开的绑腿那部分了。站在父亲旁边的那个小孩就是叔叔莱昂十二,他头上戴着一顶船长小帽。在另一张照片上,父亲和一群战士在一起,从父亲身上,他知道那是连年战火中的哪一次战争,父亲的猎枪最长,胡子里的火药味儿从浑身上下散发出来。跟几兄弟一样,父亲是自由党人和共济会会员,然而他却希望儿子进神学院。阿里萨没觉得象人们所说的那样他和父亲长得很象,据叔叔莱昂十二说,父亲也讨厌情书般的文件。总之,照片上的父亲不象他,也跟他记忆中的父亲不一样,跟母亲描绘的模样也不同——因为爱,母亲美化了父亲的形象——更跟叔叔莱昂十二以其善意的冷酷丑化了的父亲的形象不同。不过,许多年之后,阿里萨对镜梳头时发现了这种相似之处,也只有在那个时候他才明白,一个人最初和父亲相象之日,也就是他开始衰老之时。
他不记得父亲住在文塔纳斯街。仿佛听说过有段时间他在那里过夜,那是他和特兰西托刚刚相爱之时,但自从他出生以后,父亲就没再去看过她。
洗礼登记在许多年里一直是我们唯一有效的身分证,阿里萨的洗礼登记——在圣·托里维奥颁发的——只是说,他是一个名叫特兰西托的未婚私生女的私生子。洗礼登记上没出现父亲的名字,但他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天都在秘密地供养儿子。这种社会地位,使神学院对阿里萨关上了大门,同时也使他逃脱了在我国最残酷的战争年代服兵役的义务,因为他是一个未婚母亲的独生子。
每周礼拜五,放学之后,他都坐在加勒比内河航运公司办公室门口,翻看那本看了千百遍的一翻直掉渣儿的动物画册。父亲身穿那件后来母亲特兰西托不得不改给他穿的明子大衣走进办公室去,看都不看他一眼,脸上的表情跟祭坛上的福音书作者圣约翰一模一样。好几个钟头过去了,父亲出来的时候,悄悄地把下一周生活费递给他。父子俩不说一句话,不仅因为父亲不想说,而且也因为他害怕父亲。一天,等了比平常长得多的时间以后,父亲出来了,给钱的时候对他说:
“拿着,以后别再来了。”
那是他最后一次见父亲。后来他才知道,叔叔莱昂十二——他比父亲小十来岁——继续在给特兰西托送钱。父亲患腹痛病不治去世之后,是叔叔在照料母亲。他没留下片纸只字,也没来得及采取任何维护独生子——这个野孩子——的措施。
阿里萨的悲剧在于,他在加勒比内河航运公司做抄写员的时期,放不下自己的抒情之怀,他念念不忘费尔米纳,也始终没学会在起草文稿的时候放下对她的思念。后来,他调任别的职务时,依然情思潮涌,在百无聊赖中,只好把爱情送给那些目不识丁的恋人,在“代笔先生门洞”替他们无偿代写情书。一下班,他就到“代笔先生门洞”去,慢腾腾地脱下外衣,把它搭在椅子靠背上,戴上袖套免得弄脏了衬衣袖子,为了更好地思考,把背心的扣子也解开了。有时候,他一直写到深更半夜,以使人神魂颠倒的书信让那些失恋的人重新振作起来。有些日子,他碰到跟儿子闹翻了的贪婪女人,坚持要领取抚恤金的老兵,被人偷了东西想向政府申诉的人,磨破了嘴皮也难使他们满意,因为他唯一能打动别人的,就是他写的情书。对新主顾,他连问题都用不着问,只要一看他们的白眼球,就明白他们的心理状态。他一封接着一封地写热情洋溢的情信,万无一失的方式就是写信的时候始终想着费尔米纳,除她之外什么也不想。第一个月之后,他不得不建立预约制度,免得心急如焚的恋人们使他难以招架。
对那个时期最愉快的回忆,是关于一个羞答答的姑娘,她几乎是个小女孩,颤抖着求他替她给刚收到的一封无法抗拒的信作复。阿里萨认出,那正是他头一天下午写出的一封信。根据女孩子的激情和年龄,他用不同的方式写了一封信,字迹也象是她的,他能够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个人的性格特点模仿各种笔迹。他纵情畅想,假如费尔米纳对他的爱情能象那位六神无主的小姑娘对她的追求者一样,将会给他写出什么样的回信。自然,两天之后,他得以写第一封信时的文体、口气和抒发爱情的方式,替小伙子再写回信。就这样,他自个儿对自个儿进行了火热的书信往来。不出一个月,两人分别去向他道谢,感谢他一手包办的在男朋友的信中提出的、女孩子在回信中热情地接受了的建议:结婚。
他们生了第一个儿子之后,在一次偶然的谈话中,双方才发现自己的信是由同一位代笔先生捉刀的,两人第一次联袂到达“代笔先生门洞”,敦请他给新生儿当教父。由于梦想成为现实,阿里萨兴奋异常。他在百忙中挤出时间写了一首诗:“恋人的秘书”。这首诗比当时以二十文的价钱在门洞里出售的、被全市半数以上市民倒背如流的另一首诗更富有诗意,内容也更加广泛。他把幻想中费尔米纳和他相会的一幕幕情景理好顺序,每一幕都根据他认为可能的种种模式,写出了情景交融的来信和复信。最后,他写成了上千封信,分为三集,每集都象科瓦鲁维亚斯字典那么厚,但城里的出版商谁也不肯冒险为他出版,只好在家里束之高阁,特兰西托断然拒绝把罐子从地下创出来,免得将一生积蓄浪费在出版这些信件的疯狂举动上。若干年后,等到阿里萨自己有钱出版这部书时,那些情书早已过时厂,他好不容易才承认了这一现实。
阿里萨在加勒比内河航运公司迈出最初几步并在“代笔先生门洞”无偿代笔写信的时候,他年轻时代的朋友们就确信他在逐渐疏远他们,而且一去不回头了。果然如此,他刚从溯河而上的那次旅行归来时,还抱着冲淡对费尔米纳的思念的希望,访问了某些朋友,跟他们一起打弹子球,参加他一生中的最后的几次舞会,无动于衷地听任姑娘们嘲笑,干各种他认为有助于让他恢复本来面目的事情。后来,叔叔莱昂十二聘他为职员以后,他开始和同事们一起,在商业俱乐部玩多米诺骨牌。终于,他和同事们的话题只限于航运公司,而且提到航运公司时也不说全称,只用其缩写字母C·F·C,到了这个时候,同事们就把他视为自己人了。他甚至连吃饭的方式都改变了。在此以前,他在饭桌上是随随便便没有规律的,从那时起直到他临终之时,他却天天一样,而且大为节省:早饭是一大杯纯咖啡,午饭是一块炖鱼加白米饭,睡觉前来一杯牛奶咖啡和一小块儿奶酪。他每时每刻,不管在什么地方,在什么场合都喝纯咖啡,一天喝三十杯。那是跟原油一样的饮料,他总愿自个儿动手煮,把咖啡灌在暖瓶里,暖瓶伸手就够得着。同他自己坚定的愿望和殷切地努力相反,他与遭受到爱情的致命打击以前已判若两人了。
实际上,他根本不可能再是从前的地了。夺回费尔米纳是他一生的唯一目标,而且他坚信或迟或早总能得到她。他说服了特兰西托继续整修房子,以便在发生奇迹的时候随时可以迎接她到家里来。跟对待出版“恋人的秘书”这一建议的反应完全不同,特兰西托此时前进了一大步:她用现金买下了房子,并着手全面翻修。他们把原来的卧室翻修成一间会客厅,在顶层另修了一间供夫妇二人住的卧室和另一间供可能降生的儿女们住的房间,两间房都很宽敞,光线也很好。在原先是卷烟厂的那片空地上,修了一座宽阔的花园,里面是各式各样的玫瑰,那是阿里萨利用清晨的闲暇时间亲自动手种的。唯一原封未动的,是那间当铺,那是不忘过去的见证。阿里萨原先住的后房,还跟过去一样,吊床还挂着,大写字台上横七竖八地堆满了书,不过他住到顶层那间拟作夫妇卧室的房间里去了。这间房子是全家最宽敞、最凉快的,还有一个内阳台,海风徐来,玫瑰飘香,晚上呆在阳台上无比的惬意,不过也是最符合阿里萨的苦行僧清苦标准的。墙面光秃秃的,而且粗糙不平,那是用生石灰抹的。除了一张如同苦役犯用的床,一个床头柜,柜上放着一个插蜡烛的玻璃瓶,一个旧衣柜,一只水罐,一只澡盆和一只洗脸盆外,没有别的家具。
修整房屋的工程持续了将近三年,正好和城市的恢复期互相巧合。当时航运和转口贸易激增,这两个因素造就了殖民地时期的繁荣,并使那里在两个多世纪内成了美洲的门户。然而,这也是特兰西托表现出患了不治之症的前期症候的时期。她的老主顾们光临她的当铺时,她已显得越来越老、越来越憔悴和精神恍惚了,她跟她们打了半辈子交道,现在却认不出她们来了,要不就把她们的事情张冠李戴。这对她这类生意来说是十分严重的,因为她所从事的生意历来不签任何字据,信誉只凭口说,一句话就是保证,而且照例被认可。起初,她以为是耳朵聋了,但很快就发现,显然是记忆力出了毛病,才使她丢三拉四。于是,她把当铺关了,除了利用理在地下的罐子里的财富,翻修房子,配置家具之外,还剩下了许多全市最贵重的古老首饰,这些首饰的主人无力把它们赎还。
阿里萨不得不同时兼顾许多事情,却从未削弱他加紧偷偷猎取女人的劲头。他跟纳萨雷特的遗孀做了一阵露水夫妻,打开了寻花觅柳的道路,好几年中,他继续干着勾外夜间无主的小鸟的勾当,幻想借此来减轻失去费尔米纳的痛苦。到了后来,已经说不清他绝望地发泄淫欲的习惯,到底是出于心理的需要,还是一种生理上的恶习了。他到小客栈去的次数越来越少了,不仅因为他的兴趣有所转移,而且,还因为他不愿意被熟人们认出。有三次,在慌不择路的情况下,他采用了过去没有干过的简便做法:把担心被认出来的女友打扮成男人,装起嘻嘻哈哈的夜猫子一起到旅馆去。但至少有两次被人发现,原来他和那位所谓男友进旅馆后不是到酒吧间而是直奔房间。这就使阿里萨的相当狼藉的名声彻底完蛋了。后来,他只去过很少几次,但已不是为了重演故技,而是恰恰相反,是为了找个避难所,以便在纵欲过度中喘一口气。
不进小客栈并非对那种事洗手不干。下午五点来钟光景,刚离开办公室,他就象老鹰叼小鸡儿似的到处捕猎。起初,他满足于黑夜的恩赐。他在公园里和女佣,在市场上和女黑人,在海滩上和交际花,在来自新奥尔良的轮船上同美国女人勾搭,把她们带到礁石上去,在那里,从太阳下山开始,半个城市的人都在于那种事。把她们带到一切能干那种事的地方去,有时甚至还带到没法干那种事的地方去,有不少回,他不得不急匆匆地钻进漆黑的门厅,在大门背后不拘方式地干那种事。
灯塔一直是个幸福的避护所,垂暮之年万念俱灰的时候,他仍然在依恋地怀念灯塔,那是个痛快行事的好地方,尤其在晚上。他曾经想过,他那个时期的风流勾当,在信号灯的一问一答中可能让海员们看到了一点什么。他继续到灯塔去,比到任何别的地方都去得更勤,他的朋友——灯塔看守人——欢天喜地地接待他,那张傻里傻气的脸,使担惊受怕的小鸟们如释重负。灯塔下面有一间房子,紧靠着撞在峭壁上发现雷鸣般涛声的海浪,在那间房子里,爱意更加浓烈,因为有一种遇难的感觉。爱的狂潮之夜过去之后,阿里萨更喜欢到灯塔上面去,因为在那里能俯瞰全城和海上以及远处的湖泊里的万盏渔灯。
在这段时间里,形成了他关于女人的身体状况和恋爱的能力之间的关系的浅显理论。他对这些不成熟的观察作了记载,想为“恋人的秘书”写个实用续集,阿乌森西娜·桑坦德尔以其老狗的智慧把他弄了个颠三倒四,使他的妙论彻底破产。于是,这项计划也跟出版“恋人的秘书”的计划一样成了泡影。
阿乌森西娘有过二十年正常的夫妻生活,生过三个儿子,儿子们都已成家并且生儿育女。她自诩为全市最有福气的祖母。始终没有弄清楚,是她抛弃了丈夫还是丈夫抛弃了她,或者是两人同时互相抛弃。丈夫和他原来的情人一块儿过去了,她自由自在地在光天化日之下敞开大门接待内河轮船的船长拉罗萨,她过去曾经在夜晚打开后门接待过他许多次。正是船长本人,不假思索地把阿里萨带到她的家里。
船长把他带去吃午饭,船长还带去一大瓶家酿的烧酒和做一顿木薯香蕉肉汤的最上乘的调料、这种菜只能用农家母鸡、带骨嫩牛肉、吃残渣剩饭长大的猪的肉和沿河村子里的蔬菜才能做出来。阿里萨一开始就对可口的佳肴和女主人的绰约风姿不大在意。只是对那个漂亮的家赞不绝口。他喜欢那座明亮、凉爽的房子,里面有四个朝海的大窗户,从背后可以把整个古城尽收眼底。他喜欢那些光华夺目的摆设,这些装饰品使会客厅扑朔迷离而又令人望而生畏。精美的工艺品应有尽有,都是罗森多·德·拉罗萨船长出航时一件件带回来的,屋子里已经摆得没有余地了。临海阳台,坐落在围墙上,阳台上养着一只马来西亚白鹦鹉,羽毛白得令人难以置信,沉思似的一动不动,使人难以理解,那是阿里萨从未见过的最美的动物。
拉罗萨因客人的情绪高涨而兴高采烈,他详尽地向客人介绍每件东西的来历,一边讲一边一小口一小口地不停地饮酒。他长得跟块钢筋水泥似的:身躯庞大,除脑袋光秃秃外,浑身是毛,一部山羊胡子跟把大刷子似的,声如洪钟——只有这个人才能有这么大的声音。他举止十分文雅,却嗜酒成瘾。就餐前,他已喝了半瓶酒,身子摔倒在放杯子和瓶子的托盘上,杯子、瓶子发出一阵清脆的破裂声。阿马森西娜只好请阿里萨帮忙,把他那跟搁浅的鲸鱼似的失去知觉的身体拖到床上去,给这位睡着了的船长脱去衣服。然后,两人心里同时闪过一个感谢这个鬼使神差的安排的念头,接着心照不宣地到旁边的一个房间里去亲热。在七年多的时间里,当船长出外航行的时候,他们一有机会就在一起。没有被撞上的危险,因为船长具有优秀海员的习惯,到港的时候会用船上的汽笛发出通知,哪怕是在早晨也无一例外。先用三声长笛通知妻子和九个儿女,然后用两下短促而忧郁的笛声通知情妇。
阿乌森西姬年近半百,长得也不年轻,她的情欲却不减当年。根据轮船的航程,阿里萨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去看她,而且总是不事先通知,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想去的时候就去,没有一次她不是在等着他。
在他们相识两年之后的一个礼拜日,他到她家去的时候,她做的第一件事不是脱他的衣服,而是摘下他的眼镜,吻他。阿里萨知道,她开始爱上他了。自从第一天起,他在那座房子里就过得很舒坦,他喜欢那座房子,把它视为己有,但每次他没有在那里呆过两小时以上,也从来没有在那里睡过觉,只吃过一回饭,那是她向他发出了正式邀请。实际上,他只是为她而去的,总是带着唯一的礼物——一朵孤零零的玫瑰,到下一次不可预见的机会为止,他连面都不露一下。在她摘下他的眼镜吻他的那个礼拜日,两人在船长那张巨大的床上度过了整整一个下午。午睡醒来,阿里萨还记得听到过白鹦鹉的叫声,那刺耳的破锣似的叫声,和它的美丽的外表格格不入。在炎热的下午四时,万籁俱静,透过卧室的窗户,可以看得见古城的侧面,下午的太阳,照射着它的脊背,照射着它的建筑物的金色尖顶,照射着金光灿灿的直通牙买加的大海。阿乌林西娜伸出大胆的手,阿里萨把她的手推开了。他说:“现在不行!我有个奇怪的感觉,好象有人在瞧着我们。”她又以其幸福的笑声使白鹦鹉尖叫起来。她说:“这种借口,就是宙斯的老婆也不会相信。”当然,她也是不会相信的,但她同意了他的意见,两人又默默地亲热了好大一会儿。五点,太阳仍然老高,她从床上跳起来,一丝不挂,头上扎着那根绸带,到厨房里去找点什么喝的,刚到卧室外面还没迈出一步就惊慌地叫了起来。
简直无法相信。家里唯一剩下的,只有那些吊灯了。其余的,包括签着姓名的家具、印度地毯、雕塑和哥白林挂毯,难以计数的宝石和贵重金属做的小玩意儿,一切使她家成为全市最漂亮、最富丽堂皇的家庭之一的摆设,一切的一切,直至那只神一般的白鹦鹉,都不翼而飞了。没有打扰他们,从临海阳台上运走了他们的东西。剩下的只是空空如也的几间房子和四个打开了的窗户,还有就是在紧贴里面的墙壁上用粗刷子写的一句话:因为堕落,这种事儿就会落到你的头上。拉罗萨船长一直没法理解,阿乌森西娜干吗不去报案,也没想法同收购赃物的商人联系,并且还不准别人提这件倒霉事儿。
阿里萨继续到被洗劫一空的那座房子里去看她,家具只剩下强盗们忘在厨房里的三把皮椅子和他们当时所在的那间卧室里的东西。不过,他不象过去那样经常去看她了,这并非出于她所猜测的原因,家里遭到了洗劫,而是因为本世纪初出现了骡车这个新鲜玩意儿。骡车是他别出心裁地猎取孤鸟的极乐世界。他每天乘坐四次,两次到办公室,两次回家,有时候是真的在车里看文件或书报,大部分时间则是以看东西做幌子,去为以后的幽会建立初步联系。后来,叔叔莱昂十二拨给他一辆两匹踉总统拉斐尔·努涅斯的骡子一样的披着金色马衣的栗色骡子拉的车,他时常怀念他乘坐骡拉驿车、手到揭来他于花花公子风流勾当的那个时代。他的想法不无道理:份情的最大敌人,莫过于等在门口的那辆车子。他几乎一直把骡子藏在家里,步行去猎取女人,免得在地上留下车辙。正因为如此,他十分怀念那些驾着老气横秋的。掉了毛的骡子的驿车。在驿车里,他只要斜着眼睛瞟那么一下,就知道在哪里能够找到爱情。然而,在无数个令人心醉的回忆里,他难以忘却一个无依无靠的鸟儿,他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而且同她在一起只度过了一个痛快的半夜,但只那么一幕,就足以使他后半辈子对狂欢节的无辜混乱头疼了。
她在狂欢的人群中的勇敢的举动,引起了坐在驿车里的他的注意。她看来不出二十岁,如果不是装扮成残疾人的样子,看不出她对狂欢有多大劲头。她的头发颜色很淡,长长的,平平的,自然地披散在肩膀上,穿着一件没有任何装饰的普普通通的长衫。对街上震耳欲聋的音乐,一把把撒向空中的大米粉,驿车走过时向坐车的人撒的红红绿绿的水——拉车的骡子在那疯狂的三天里都用淀粉涂得通身雪白,头上戴着花冠——她都完全无动于衷。利用那个混乱场面,阿里萨提出请她吃冰淇淋,他没想花更大的代价。她看了他一眼,并不感到意外。她说;“我很乐意接受,但是我要警告你,我是个疯子。”对她的回答,他付之一笑,随即带她到冰淇淋店的阳台上去看彩车队伍。过后,他穿上一件租来的带风帽的外衣,两人到海关广场接进了跳舞的人群,象初恋的情人似的翩翩起舞。在喧嚣的夜晚,她益发心醉神迷,跳得跟个舞蹈家似的。在跳舞的人群里,她显得富有创造性而无所顾忌,舞姿优美,令人心荡神驰。
“你缠着我,还不知道是干了件什么蠢事呢。”她在如火如荼地狂欢着的人群里大声喊叫着说,“我是个疯人院里的疯子。”
阿里萨觉得,那天晚上他又回到了遭受失恋痛苦之前的纯洁而欢乐的境地。不过他心里明白,这么轻易到手的幸福是不可能持续多长时间的,他在这方面教训多于经验。于是,在夜晚的高潮开始减退之前——高潮总是在分发过化装最佳奖后就开始减退——他对姑娘建议说,到灯塔上去看日出吧。她高兴地接受了建议,但又说等发完奖品再去。
阿里萨确信,耽误这一会儿,真是救了他一条命。一点不错。当姑娘刚向他示意去灯塔的时候,“圣母”疯人院的两个如狼似虎的看守和一个女看守就扑到了她的身上。自从她下午三点钟逃走之后,他们就到处找她,不仅仅是他们三个人,而且动员了政府当局的全部力量。她用从花匠手里夺过来的砍刀砍死了一个守卫,把另外两个砍成了重伤,因为她想出来参加狂欢节舞会。谁也没想到她竟会在大街上跳舞,都以为她藏到什么人家里去了,他们搜查了成千上万家,连地下蓄水池都搜过了。
带她走可不容易。她拿出藏在乳罩里的整枝剪刀自卫,六个大男人刚把拘束衣给她套上,拥挤在海关广场上的人群就兴高采烈地鼓掌和起哄,以为这血腥的逮捕也是狂欢节里层出不穷的闹剧之一。阿里萨当时心里象刀绞似的,从礼拜三圣诞节那天开始,他就提着一盒英国巧克力到圣母街转悠,想把巧克力递给她。他站在那里,看着那些从窗户里对着他辱骂或哀求的女囚,用巧克力盒子返她们,希望能侥幸看到她也从铁窗里面出现。但他始终没有再见到过她。数日之后,有一天当他从驿车上下来的时候,一个跟父亲一起走的小女孩向他要一块他提着的盒子里的巧克力。父亲训斥女儿,并向阿里萨道歉。他把整盒巧克力都给了那个小姑娘,心里想他这样做会把他从一切痛苦中拯救出来。随后,他在小女孩的爸爸的肩膀上轻轻拍了一下,让他不要介意。
“这是送给一个见鬼去了的情人的。”他对他说。
作为命运的补偿,阿里萨认识卡西亚妮也是在骡拉驿车上,她实际上是他一生中真正爱过的女人,虽然他和她都始终没有意识到,他们也一直没有过枕席之欢。他坐下午五点的驿车回家,看到她之前他就感觉到了她的存在:她实实在在地看了他一眼,他觉得好象被手指戳了一下似的。他抬起头看见了她,她坐在对面最远的地方,在其余乘客中有如鹤立鸡群。她迎着他的目光,继续厚颜无耻地盯着他。他只能象在第一次想象时那么想象她:黑姑娘,年轻而漂亮,但毫无疑问,是个婊子。他把她从生活中抹掉了,他觉得最不值得的就是拿钱买爱情,他从来没有买过。
阿里萨在停车广场下了驿车,那是驿车的终点站。他三步并做两步地穿过迷宫似的卖货摊朝前走,母亲在等他六点钟回去。穿出人群之后,他听见背后响起了一阵女人的鞋后跟落在石头地面上的欢快的啦啦声,他回头看了一眼,以便确认他已经猜到了的情况:是她。她的打扮和画中女奴一般,穿一条宽荷叶边裙子,两手以跳舞的姿势牵起裙角,迈过街上的水坑,敞口领开得连肩膀都露了出来,脖子上挂着一串花花绿绿的项链,头上裹着一条白头巾。他在小客栈里见识过她这样的人。时常是这样,到了下午六点,她们肚子里还只装着早饭时,她们就不得不把自己的肉体当做拦路贼的刀来使,扯着嗓子对在街上碰到的第一个男人调情。要么做婊子,要么就饿肚子。为了进行一次最后的验证,阿里萨拐了个弯,走进空无一人的那条名叫麦仙翁的小巷子。她尾随着他,越跟越紧。这时,他停下脚步,转过身来双手拄着雨伞站在人行道上,挡住了她的去路。她在他面前站住了。
“你搞错了,美人儿。”他说,“我不会给你的。”
“当然会啦,”她说,“从你脸上瞧得出来。”
阿里萨想起了他小时候听见那位他们家的家庭医生——也就是他的教父——在谈到他的慢性便秘时说过的一句话:“世界上的人分成两大类:会拉屎的和不会拉屎的。”根据这一论断,这位医生提出了一整套关于性格的理论,他认为这比星占学还要精确。然而随着阅历的增长,阿里萨以另一种方式提出了这个理论:“世界上的人分成两大类:会嫖的和不会嫖的。”他对后一种人采取了不信任的态度。对这些人来讲,越轨行为仿佛是不可思议的。他们把男女之间的那些事看得神乎其神,仿佛是他们刚刚发明的。相反,经常干这种事的人,活着就是为了这个。他们心安理得,守口如瓶,因为他们知道,谨慎关系着他们的生命。他们不谈论自己的豪举,不委托任何人牵线搭桥,装做对这事漠不关心到了极点,甚至落得个性无能,或者性冷,尤其是象阿里萨这样被人说成是假女人的名声,他们也无所谓。不过,这种阴差阳错正中他们的下怀,因为这种差错也保护着他们。这是个绝密的共济会,全世界的会员都互相认识,并不需要共同语言。正是这样,阿里萨对那个姑娘的回答才不感到意外:她和他是一丘之貉,因此她才知道他明白她的想法。
这是他一生最大的错误,他的良心每日每时都这么提醒他,直到他离开人间那一天。她想向他要求的,并非爱情,更不是卖钱的爱情,而是在加勒比内河航运公司找一份儿工作,随便干点什么,挣多少钱都可以。阿里萨对自己的行为很内疚,便把她带去见了人事处长,人事处长给她在总务处安排了一个最低下的工作,她认真、谦卑而兢兢业业地干了三年。
从创立时起,加勒比内河航运公司的办公室就在码头跟前,和在海湾对面的远洋船只港口以及鬼魂湾市场的锚地毫不搭界。那是一座木结构楼房,房顶是用锌皮做的人字顶,唯一的阳台很长,用支在楼正面的柱子撑着,楼房四面开着好几个钉着铁丝网的窗户,从窗户里可以象看挂在墙上的图表似的看到靠在码头上的全部船只。创建公司的德国人修这座楼的时候,把锌皮顶漆成了红色,把木头墙壁漆成了雪白色,整座楼也有点象一艘内河船只。后来,整个楼都漆成了蓝色,阿里萨到公司里工作的那一阵,楼宇变成了一个灰尘山积的大棚子,说不清到度是什么颜色了,锈迹斑斑的房顶,原先的锌板上用新锌板打了些补丁。楼房后面有个用粗铁丝围起来的铺着碎石子的院子,院子里有两座显得更新一些的大仓库,仓库后面是一条堵死了的河沟,又脏又臭,半个世纪航运积累的垃圾在河沟里腐烂:古老的旧船的废墟,其中有由西蒙·博利瓦尔剪彩下水的只有一个烟筒的原始船只,也有几条相当新的、舱房里已经装有电风扇的船。旧船大部分都已经拆过了,上面的材料用在了别的船上,但不少船只的状况还相当不错,似乎只要给它们涂上点漆就可以开去航行,用不着惊吓住在船里的派晰和除去覆盖在船上使它们显得更加可怜巴巴的巨大的黄色野花。
楼房的顶层是管理处,房间小而舒适,装备齐全,跟轮船的仓房似的,它是造船工程师修建的。餐厅的尽头里,叔叔莱昂十二跟普通职员一样,在一间和所有的办公室毫无区别的办公室里办公,唯一的区别是,在他的写字台上,每天早晨都有一束插在一个玻璃瓶里的随便什么样的香花。楼房的底层是旅客集中之处,里面有个候船室,候船室里摆着几条粗木凳,一个卖船票和办理行李托运的阳台。在所有办公室的后面,是那个莫名其妙的总务处,单是总务处这个名字,就给人以一个职资含糊的印象,公司其它部门没有解决的所有问题都送到总务处来不了了之。卡西亚妮就在那里,坐在一张放在堆码着的玉米袋子和没法处理的文件堆里的学生课桌后面。那天,叔叔莱昂十二亲自到那里去了,看看这个总务处到底能起点什么作用。在那里当众和所有职员进行交谈。在三个小时的理论上的建议和具体调查之后,他忧心忡忡地回到了自己的办公室里,考虑了许久,确信没有找到堆积如山的案件的任何解决办法,而是完全相反,又发现了些无法解决的各种各样的新问题。
第二天,阿里萨走进自己的办公室的时候,看到了卡西亚妮留的一张条子,要求研究一下,如果认为合适的话,看完以后呈送他的叔叔。她是头天下午在视察时唯一未说话的人。她有意识地注意到了自己的照顾性雇员的身分,但在那张条子上她说明了,她一言不发并不是对事情漠不关心,而是为了尊重处里有身分的职员。条子写得如此言简意赅。叔叔莱昂十二设想进行一次深刻改组,但卡西亚妮的想法恰恰相反,理由很简单,所谓总务处实际上不存在:它是装那些其它处推卸下来的令人头疼然而又无足轻重的问题的垃圾桶。因此解决办法就是,撤销总务处,把问题通到原先把它推出来的各处室去解决。
叔叔莱昂十二对卡西亚妮是何许人毫无印象,也不记得在头天下午的会议上看见过她,但他看了条子之后,就把她叫到办公室,关起门来同她谈了两个小时。按照他厂解人的方式,他们的谈话各方面都有所涉及。条子是平平常常的,但是有助于问题的解决,产生了渴望已久的效果。不过,叔叔莱昂十二对此不感兴趣,他感兴趣的是她本人。最引起他注意的是,小学毕业之后,她只在制帽学校上过学。另外,她正在家里采用一种速成方法无师自通地学习英语,三个月前,她开始上夜校学习打字。打字是个大有前途的新职业,就象过去说电报员大有前途,或再平时候说蒸汽机大有前途是一样的。
她谈完话出去的时候,叔叔莱昂十·二已经开始象他后来一直称呼她的那样,管她叫同名人莱昂娜了。根据莱昂娜·卡西亚妮的建议,他当机立断地决定撤销总务处,把问题分别退回原来制造这些问题的人那里去解决,并为她设置了一个既没有名称也没有具体职能的职位,实际上就是他的私人助理。这天下午,果断地撤销了总务处之后,叔叔莱昂十二问阿里萨,是从哪儿把卡西亚妮搞来的,阿里萨如实作了回答。
“那么请你到驿车去一下,把象她一样的姑娘统统给我带来。”叔叔对他说,“有两个或三个这样的姑娘,我们就能把你那只大帆船打捞起来了。”
阿里萨把这句话当成了叔叔莱昂十二独特的玩笑,但第二天他就发现,六个月以前拨给他的那辆车子不见了,取消他的车子是为了让他继续在驿车上寻找隐藏着的人才。卡西亚妮呢,原先的小心谨慎很快就一扫而光,头三年里将颇为狡猾地隐在内心深处的浑身解数都使厂出来。又过了三年,她把一切情况都掌握了,在往后的四年间,她已经快提升到秘书长了,但她拒绝担任秘书长,因为她只比阿里萨低一级。到那时为止,她依然听命于他,她愿意继续这样。但实际上并非如此,阿里萨本人也没有察觉,是他在听从她的命令。事情是这样的,他只不过是在总经理室里执行她提出的建议,以便帮助他战胜自己那些不露首尾的敌人的阴谋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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