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有萧山网友在问政平台上询问关于办理宁围安置房房产证所需的条件、材料和流程。 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回答,答复如下:...
近日,有萧山网友在问政平台上询问关于办理宁围安置房房产证所需的条件、材料和流程。
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回答,答复如下:
一、 所需材料:
1、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婚姻关系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3、安置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指安置房已领取产权证分证的)或提供外业测绘表或面积核定书及分户平面图原件(指安置房未办理分户证的);
4、回迁安置表(城市示范村需提供安置表公式、报纸复印件(核对原件));
5、拆迁安置协议或拆迁产权调换协议书(经过备案的)
6、资金结算单原件
7、安置房付款凭证(原件);
8、涉外、委托、公证及涉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办证详见专项解释。
9、拆迁货币安置协议书(货币安置提供)货币安置户购房日期早于拆迁安置协议签订日期的需提供拆迁公告或拆迁许可证明文件;
10、原契证(契税完税凭证),自建房需提供自建文件(新购为二手房提供)
11、属于拆迁跨区域货币安置购房的需提供《杭州市(区、县)房屋拆迁跨区域货币安置享受契税优惠政策备案确认表》
12、享受税收优惠资料:婚姻证明复印件(结婚证、离婚证、户口本、单身承诺书);购(售)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房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及家庭住房承诺书;(面签)(货币安置提供)
13、地税部门无基准价格的非住宅需提供评估报告(货币安置,新购二手房提供)
二、办理安置房产权登记请前往区市民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房管处、财税联办窗口。
三、具体事宜可联系8358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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