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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报声明怎么办(登报声明有法律效力吗)

遗失声明 2023-08-04 68 抢沙发
登报声明怎么办(登报声明有法律效力吗)摘要:   认定准备材料(往年需要材料,如有变动请本省以最新公告为准):  1.《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并签名)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

  认定准备材料(往年需要材料,如有变动请本省以最新公告为准):

  1.《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并签名)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体检合格证明(由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及其他证明材料

  7.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

  8.户籍证明(户口薄原件,复印件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的证明)

  9.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考生提供就读学校当年招生计划,录取名册,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及成绩单,教育教学实习鉴定等证明材料一份,覆盖学校公章

  10.免冠彩色标准相片1张(2寸,3.5cm×4.5cm,与网上申报相片同底)

  小编有话说

  面式成绩2017年2月21日登录网站(www.ntce.cn)查询面试结果,许多同学已经在后台问小编关于认定的一些事情。这贴本应该是出现在2.21那天的,既然这样我就提前发了,那么认定前先要查分,我把查分的网址公布如下:

  还没查分的同学,以下这二个地址都可以

  http://chafen.ntce.cn

  http://chaxun.neea.edu.cn/examcenter/query.cn?op=doQueryCondsid=660pram=certi

  * 微信不支持外链点击,COPY到你的浏览器

  第一道槛

  

  第二道槛

  

  第三道槛

  

  第四道槛

  

  第五道槛

  

  第六道槛

  

  第七道槛

  

  第八道槛

  

  第九道槛

  

  认证教师资格证常见问题汇总

  

  

  (三)准备材料

登报声明怎么办(登报声明有法律效力吗)

  根据申请教师资格所需要具备的各项条件,申请人需提前将各项条件所对应的证件或证明等材料准备好,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拟申请认定的教育行政部门提交。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并签名);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由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及其他证明材料;

  (7)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

  (8)《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通知》(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

  (9)各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按照规定不需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各级各类全日制师范教育类(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毕业生不需要提供第(7)项材料。

  (四)网上申报

  从2008年开始,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一律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目前,大多数省份统一使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为报名网址,也有少数省份使用本省份的报名网址。申请人需登录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网址进行网上申报。

  使用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者请注意:该网址的网上申报功能分为 "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和"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两个入口。申请人需根据本人是否需要参加考试以及参加的是哪种考试等具体情况来选择正确的网上申报入口,进行注册并填写和提交网报信息。

  目前,全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分为以下四类。

  第一类是不需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实践能力测试)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

  第二类是参加各省份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实践能力测试)且成绩合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及需要参加实践能力测试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

  第三类是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

  第四类是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

  四类申请人中,第一、二、三类申请人需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第四类申请人需从"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请申请人首先确定自己属于哪一类申请人,然后点击相应的网报入口。

  (五)现场确认

  申请人按照网上申报中提供的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将准备好的材料送交到现场确认点。确认点工作人员将审核网上申报的信息与提交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一致性,并审查申请人提交的其他材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问题,申请人需补全或提供正确的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再次进行现场确认。

  (六)实践能力测试

  目前,全国大部分省份(没有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试点的省份)的实践能力测试(有些省份叫"教育技能测试"或"面试、试讲"等)安排在现场确认即受理申请后进行。

  申请人需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的地点、按照实践能力测试安排和要求进行拟申请任教学科的面试和试讲。

  个别省份以及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试点的省份,其实践能力测试(面试、试讲)安排在理论考试(笔试)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前举行。这些省份的申请人需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考试机构的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的地点、按照实践能力测试安排和要求进行拟申请任教学科的面试和试讲。

  (七)查询认定结果,办理领证手续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现场受理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其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对认定合格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目前,2008年及以后依法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得到验证。

  教师资格证书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在全国范围内适用。

  向什么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包括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权限负责本地教师资格认定和管理的组织、指导、监督和实施工作。依法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不同级别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认定的资格种类如下: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地(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因认定人数减少或认定机构违规或认定机构无法正常履行认定职责的,以及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调整教师资格认定权限。

  因此,申请人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时,应根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认定权限向相应的教育局或教育厅(教育委员会)提出申请,即选择"认定机构"时,需按下列要求选择:

  (1)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选择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须有人事档案关系)、应届毕业生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区、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但某些地区认定权限进行了调整或另有规定的除外。

  (2)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选择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须有人事档案关系)、应届毕业生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地(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北京、天津、上海和重庆四个直辖市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在网上申报时须选择市教育委员会。

  (3)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应选择任教学校所在省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即教育厅或教育委员会)。

  在此特别提醒各位申请人的是:申请人若要获得教师资格,必须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从社会任何其他机构(或渠道)或采用虚假材料从教育行政部门违规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均属非法。非法获得的教师资格一经查实,将被依法撤销。被撤销教师资格者,从撤销之日起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被撤销教师资格的当事人五年后再次申请教师资格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所以,申请人万万不可相信此类机构所谓的"包过"之类的承诺。

  

  

  到哪里获取相关政策信息?

  (一)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要了解哪些方面的信息?

  申请人在申请教师资格前需要了解两个方面的信息。

  一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省份的相关政策。申请人需要对自己准备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的条件要求、申报程序、需要准备的材料、向什么机构提出申请等信息有基本的了解。目前,我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主要遵循《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这三项国家基本法律法规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制定的本地区的实施办法及其他相关政策细则和规定。此外,申请人还需了解国家对普通话水平测试以及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就业体检等方面的规定。

  二是本地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申请人要了解负责受理教师资格申请的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的联系电话、经办的具体部门、官方网站等详细信息,以便及时获取与认定工作安排相关的信息。

  (二)获取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相关信息的途径有哪些?

  及时、准确了解教师资格考试、教师资格申请和认定等信息极为重要。获取相关信息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四种:

  1.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该网站是我国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官方工作网站。申请人可以在该网站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部分地方政策。同时,该网站还提供各省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官方网址的链接及联系电话和中国语言文字网及各省份语言文字网址的链接。

  2.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站以及当地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或学校人事部门的通知。

  3.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及本省份教育考试网和教育信息网。该途径用于获取教师资格考试政策及考试安排等信息。

  4. 中国语言文字网和各省级及地(市)级语言文字网站。该途径用于获取普通话水平测试政策及测试安排等信息。

  在此特别提醒申请人的是:由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各个环节都有严格的时间限定,如果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不正确,往往不能及时、准确地了解相关的政策和认定程序,有的还因此受到社会上不法机构的蒙骗,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所以了解信息的有关工作做得越早、越细越好。

  什么时间考试?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简称"全国统考")每年春季和秋季各举行一次,具体报名和考试时间将由教育部教育考试中心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上提前公布。参加全国统考的省份在本省份教育考试网或教育信息网上也会同时公布相关信息以及包括报考对象、报考条件、考试科目、考试报名、考场安排、缴费和考试时间等详细规定的考试简章。

  尚未参加全国统考的省份,申请人可向本省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网站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查询。各省份安排教师

  

  资格考试报名的时间一般比受理申请认定的时间早三到六个月。所以,申请人需提前查询相关信息。

  到哪类医院体检?

  身体检查应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在各地发布的当年认定工作通知中,都会将体检医院、体检要求等给予说明。

  国家规定,体检标准、办法和体检项目等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一个人可以申请认定两种以上教师资格吗?

  由于教师资格只是对申请人能力、水平、条件的认定,而且是开放性的,因此一个人可以具有多种教师资格。

  但是同一申请人不能在同一自然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也就是说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申请人在申请认定另一种教师资格时,其条件要求和认定程序按所申请认定的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要求执行。

  因学校调整、合并或升格等原因,需要具备其他种类教师资格的人员,应依照法定程序及时申请认定与其新的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毁怎么办?

  教师资格证书遗失的,由当事人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同时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发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申请表从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下载打印),并附登报声明原件。

  "遗失声明"的内容需按照如下文字刊登,否则不予受理。

  教师资格证书损毁并影响使用的,由持证人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发新证书的书面申请(申请表从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下载打印),原发证机关审核后收回损毁证书,补发新的教师资格证书。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对损毁的教师资格证书登记造册、集中销毁。

  对于使用假证书者有何处罚?

  对使用假教师资格证书的,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5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行政部门还需没收假证书并将使用假证书人员的个人信息加入"限制库"。对变造、买卖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教师资格与教师职业的关系是什么?

  1.教师资格是国家对具有教师资格者个人水平、能力、素质的认定,是从事教师职业的必要条件。要从事教师职业,必须具有教师资格。

  2.教师聘任应当根据教师聘任的有关规定进行。教师资格只是成为教师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也就是说并不是获得了教师资格就等于或一定能被聘任成为教师。因为聘任教师还要考虑学校编制、教师数量、学科结构、年龄结构等方面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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