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以下名单所列纳税人有关税务事项进行了通知,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税务事项通知书》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以下名单所列纳税人有关税务事项进行了通知,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税务事项通知书》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将《税务事项通知书》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请以下被公告单位自公告之日起登录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qdds.gov.cn),在“办税服务-通知公告-涉税公告-送达公告”栏目中查阅接受上述税务文书或30日内来我局领取,上述税务文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青岛市李沧区永平路23号
联系电话:0532-84621062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李沧分局
201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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